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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18〕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注重标准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传统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平台作用,推行“互联网+政务”,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

  三、任务分工

  (一)着力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完成时限:年底前)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全面推进“五公开”。经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审议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承办单位要提出办理结果公开属性,经州及县(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突出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等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照执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参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贯彻落实社会公益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保、灾害事故援救、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县〔市〕政府,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围绕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规划方案,以及常务会议议题,进行通俗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州及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至少1次。(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要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应急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完成时限:年底前)

  1.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手段,把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予以公布。部门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融入政务服务网,“只跑一次”改革所涉系统及数据库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完善政府网站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各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2.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推动放宽市场准入,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并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各县〔市〕政府,驻州政务大厅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3.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各级政务大厅建设。加快全州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州内“无差异、均等化”服务。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将各个政务服务办事分厅纳入本级政务大厅。对于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税务等部门办事大厅,目前确因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整合进驻政务大厅的,设为各级政务大厅分厅,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监督。各级政务大厅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事项即来即办比例。扩大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建立完善奖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各县〔市〕政府,州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驻州政务大厅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时限:年底前)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优化考评体系,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大力推进平台集约化建设,年底前州及县(市)政府要建成网站集约化平台,逐步将州及县(市)政府网站迁移至延边州政务云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用户信息安全,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要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合办专栏专版,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政府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学者做客直播间、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高度重视州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延边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联合举办的“政务公开进行时”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3.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办事咨询不方便等问题,要加快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专线,积极为群众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样化新媒体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及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除确需保留和紧急类热线外,其他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力争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强化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不断提高热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4.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推进政府公报发布工作,政府公报要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刊尽刊,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建立部门向本地政府报送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直各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成时限:年底前)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2.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要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确定公开属性,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 “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要结合主动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工作,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方式的政府信息进行标题目录的梳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3.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政府,州教育局、州环保局、州旅发委、州文广新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组织教育培训。各县(市)加大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年底前,对本县(市)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要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州直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处室(原则上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主管机构),切实做好本县(市)、本部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市)、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将所涉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部门、处(科)室及人员,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要在4%以上。根据《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州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