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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0-48088
分  类: 农业农村 ; 意见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标      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和元宝枫等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0-48088 分  类: 农业农村 ; 意见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标      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和元宝枫等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和元宝枫等产业发展的意见

延州政办发〔2020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推进全州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成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实施林地清收、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与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规模化种植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形成农民收入稳定增加、退耕还林成果持续巩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走出一条“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新路。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基地示范、农户参与、利益共享、科技支撑”原则,积极稳妥引导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规模种植。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坚持“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坚持科技推动、研发支撑,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研发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州建立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产业龙头企业,将延边州建成北方重要的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科研、种苗、种植及加工基地,加快形成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抓好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四)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油用牡丹、芍药、元宝枫等产业与退耕还林、建设美丽乡村、乡村旅游相结合,重点选择适合退耕还林的区域和公路两侧、高铁沿线、城市近郊、旅游景点等集中连片的地块种植油用牡丹、芍药、元宝枫等,提高产业发展综合效益。

(五)推进种植基地建设。抓好种苗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良种生产供应体系。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种植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种植。

(六)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流转土地,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合法权益。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合作公司要与种植户签订产品回购合同,承诺优先雇佣流转土地的农民,使农民在享有土地流转收入的同时,增加劳动收益。

(七)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开拓市场、技术扶持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支持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知名企业提升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整体加工层次和水平。

(八)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推介延边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品,建立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扩大国内国际市场份额。鼓励和支持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产品直销店、电子商务市场、邮购、网上商场等新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和空间。

三、严格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工作,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根据种植主体的需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技术服务、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各级农业、林业、金融、扶贫、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文广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产业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十)争取政策扶持。充分利用退耕还林工程、林地清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农机具购置补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开发等各方面扶持政策,支持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的发展。州人民政府设立5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以风险补偿金的形式为种植户提供贷款支持,并给予种植主体为期5年的贷款贴息和50%的保险补贴。

(十一)发挥协会作用。支持成立延边州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协会,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推行“统一技术措施、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品牌销售”的模式,提高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生产组织化程度。行业协会代表种植主体与加工企业签订保苗木成活率、保单产、保护价收购协议,有效把控种植主体风险。

(十二)加大金融扶持。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针对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开展林权抵押、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种植成本保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贷款项目据实贴息政策,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者的有效贷款投入。

(十三)提高技术支撑。引进知名企业在州内建立研发基地,支持吉林农大、延边大学农学院等涉农院校和科研单位加大对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的研发力度,为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具备雄厚科研实力的医药、科研和相关企业在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元宝枫等深加工方面多做研究与生产,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产品多元化方向发展,加快提升产业层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油用牡丹产业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83号)同时废止。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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