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
修改、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延州政发〔202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2021年1月1日前制定的延边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通知》(延州政发〔2011〕22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2.《关于印发延边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发〔2014〕6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3.《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发〔2000〕23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4.《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2〕60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5.《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困难企业及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3〕12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6.《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3〕13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7.《关于调整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4〕13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8.《关于解决无医疗保障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6〕5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9.《关于印发延边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0〕6 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10.《关于印发延边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0〕7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11.《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2〕27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12.《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2〕28号)
废止原因:国家政策调整。
二、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
1.《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1993〕56号)
失效原因:已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代替。
2.《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1999〕18号)
失效原因:过时。
3.《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5〕18号)
失效原因:过时。
4.《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2008〕12号)
失效原因:过时。
5.《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延州政发〔2011〕6号)
失效原因:已被《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延州政发〔2021〕3号)代替。
6.《关于推进油用牡丹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延州政办发〔2018〕3号)
失效原因:已被《关于推进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和元宝枫等产业发展的意见》(延州政办发〔2020〕9号)代替。
三、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出修改
1.将《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1997〕21号)印发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第九条修改为:“第九条 拖欠、挪用、截留及私分国有资产收益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修改理由:原文引用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已被《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废止。
四、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1.《关于印发〈延边州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9号)
2.《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办发〔2017〕36号)
3.《关于实施全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延州政函〔2020〕126号)
4.《关于印发延边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3〕15号)
5.《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办发〔2017〕38号)
6.《关于印发延边州州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2015〕2号)
7.《关于支持民族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延州政发〔2017〕16号)
8.《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发〔2005〕4号)
9.《印发〈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册外地”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发〔2017〕18号)
10.《关于推进油用牡丹芍药桑黄和元宝枫等产业发展的意见》(延州政办发〔2020〕9号)
11.《关于落实全州牧业用地承包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州政办发〔1998〕11号)
12.《关于加强牧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政发〔2004〕8号)
13.《关于林区住房保障建设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办发〔2008〕17号)
14.《关于印发延边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延州政发〔2010〕13号)
15.《关于提升大学生退役士兵奖励金标准的意见》(延州政明电〔2019〕3号)
五、以下规范性文件认定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8〕13号)
2.《关于印发〈延边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2018〕19号)
3.《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发〔2018〕13号)
4.《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发〔2017〕7号)
5.《关于取消、下放、暂停、增加、调整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和保留州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决定》(延州政发〔2018〕4号)
6.《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延州政办发〔2019〕3号)
7.《关于推进延边州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延州政办发〔2017〕21号)
8.《关于加快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办发〔2017〕20号)
9.《关于促进延边黄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延州政办发〔2018〕8号)
10.《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林牧合作的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8〕6号)
11.《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外签订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政发〔2019〕4号)
六、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延边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1.《转发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延边州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10号)
2.《关于转发延边州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3.《关于转发延边州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办明电〔2020〕16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