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延边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3〕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驻延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延边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137号)精神,全面提升延边州气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建设气象精密监测站网。开展全州气象监测站网规划调整,科学布局、加密建设气象探测设施,完成珲春S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延吉P波段风廓线雷达、北斗探空、中继站等项目建设和延吉C波段天气雷达升级改造,提升气象灾害精密监测能力,做好气象相关设备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和保护。围绕气象服务需求,加强农业、交通、旅游、生态、特色产业等各类气象观测站网共建、共享,推进社会观测数据的行业管理和应用,加强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和社会化保障。〔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文广旅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完善气象精准预报业务。依托吉林省气象预报预警一体化业务平台,建立包括实况监测、预报预测和海陆一体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加速迭代升级和服务应用。建设快速更新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提高短临预报更新频次,提升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极端天气精准预报能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
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多角度发展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多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
4.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加强气象装备、通信传输系统以及安全体系建设,保障气象业务、服务以及气象数据存储和网络需求,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强化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草、城市管理等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政数局、州应急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住建局,协调州通信办)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5.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加强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制订《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媒体、通信运营企业的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联合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应急避险制度,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五停”等防灾避险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协调州通信办)
6.增强应对和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对城市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重点园区开展气候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服务与管理制度、风险转移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的防灾减灾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推进高标准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高气象科普信息传播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
7.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拓展延伸环境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等业务领域,提高强对流、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平和气象灾害评估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领域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体系,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洪涝、农业气象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逐级发布精细化到各乡镇,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叫应”机制。(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文广旅局)
8.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州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能,完善指挥部工作规则和人工影响天气队伍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推进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标准化建设,推动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增强作业安全和防护能力,增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纳入各县(市)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强化作业弹药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方面的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协调延吉机场分公司)
(三)增强气象服务延边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9.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资源、生态、交通、能源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强化信息统一发布。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数据研究应用,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林草局)
10.突出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推动森林草原、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应用生态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影响评估和服务保障,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部门间会商和协调联动,共同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重污染天气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推进气象公园、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地、避暑旅游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林草局、州文广旅局)
(四)提升气象服务延边高质量发展能力
11.开展“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防治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提升全州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立延吉水稻农业气象分中心,突出“一县一品”,持续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助力延边大米、黑木耳、苹果梨、人参等区域品牌建设。围绕全州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开展农作物适宜种植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精细化区划,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
12.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和海洋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联合开展交通沿线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开展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建立交通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设珲春S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P波段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海洋自动气象站等气象监测设施,提升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加强海洋气象台建设,提升海洋气象预报和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海洋运输和陆海衔接的一体化交通气象预报服务保障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气象局)
13.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将气象服务融入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面向旅游、电力、保险等重点服务领域,联合打造旅游景区、水库、电力、保险等气象服务新模式,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持续开展煤电油运、供暖等气象服务。规范和促进气象产业发展,激发气象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气象产业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文广旅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协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分局)
(五)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能力
14.推进公众气象服务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将公众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气象服务产品清单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增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实现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响应达到全州行政村全覆盖。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及时获取气象信息的能力,扩大公众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广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协调州通信办)
15.提升生活气象服务供给质量。推进气象服务智能化,引进研发满足公众衣食住行、游学康养等多元化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增强面向公众生活的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加强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打造气象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文广旅局)
(六)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与专业人才培养
16.联合推进气象科技研发。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技术研究纳入全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深化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气象应用服务技术联合攻关。(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健委、州住建局)
17.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访问、研讨等机制,加强气象科研诚信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能源保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防灾减灾、海洋运输气象服务保障、特色产业、旅游等领域气象应用技术研究,深化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的技术和人才合作,加强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
18.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落实“人才强州”战略,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坚决落实人才激励等各项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气象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气象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合力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加强法治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地方气象法规,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稳步提升。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政府购买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