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3-18072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3-18072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延边州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3〕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延边州种业企业规模做大、产品做优,加快实现全州种业振兴,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吉政办发〔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一场种业“翻身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支持优势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带动能力,为实现全州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坚持长短结合、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创新商业化育种体制机制,提升企业整合资源、创新创造能力,增强企业长远发展动能。加大育种攻关力度,选育优质新品种,增强种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企业主体。有序引导育种资源向种业企业集聚,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育繁推一体化。
  3.坚持精准扶持。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金融等部门职能作用,统筹现有政策,争取国家、省支持,精准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优势种业基地,健全种业管理体系,提高优良品种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推动全州种业企业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到2025年,力争大豆、马铃薯等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达到1.4万亩;三级食(药)用菌菌种生产规模达到4.5亿袋;牛冻精140万剂;马苏大麻哈鱼(陆封型)、滩头鱼、细鳞鱼等水产苗种繁育能力提升至3000万尾。培育优良新品种5个以上,纳入省级主导品种2个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扶持优势种业企业。依托我州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大豆、马铃薯、食用菌、延边黄牛、冷水鱼、中药材等种业企业,重点发展敦化市大豆及马铃薯种业企业、汪清县黑木耳菌种企业、安图县食用菌菌种企业、珲春市冷水鱼种苗及延边黄牛保种企业、龙井市延边黄牛保种企业、和龙市中药材及冷水鱼种苗企业。〔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高企业科研创新能力。推动科研专项资金向种业企业倾斜,鼓励种业企业采取注资、引入科研团队、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开发等形式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农作物育种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性品种培育,畜禽同期发情、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基因标记、良种繁育等高新技术研发,图们江洄游型鱼类人工诱导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种业企业良种繁育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工作,通过“看禾订种”宣传推广优良新品种。(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三)鼓励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鼓励企业建设长白山人参和食药用菌种质资源库,延边黄牛、敖东梅花鹿、马苏大麻哈鱼(陆封型)保种场等,对建设种质资源库、保种场企业,在用房、用地、用电、融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
  (四)加强种业企业基地建设。设立延边黄牛保种专项资金,支持延边黄牛品种资源保护与选育提高,扶持相关企业基地建设;鼓励农作物种业企业积极争取吉林省重大品种推广后补助、黑木耳产业集群、人参产业集群等项目,加快推动种业基地建设。协助种业企业争取国家级制种基地县和省级制种基地县。(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五)加强优良品种示范推广。积极引进适合我州气候条件的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活动,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和普及率。(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六)拓宽种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种业企业使用“强种贷”“强牧贷”等金融产品,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享受相关信贷政策。探索将种业知识产权、存货、订单和应收账款作为贷款质押物,增加企业授信额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具备自主研发能力,有科研、轻资产、弱抵押的种业企业,创新推出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鼓励种业企业对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引入社会资本注资、投资。(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
  (七)强化种业企业人才引入。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精神,推动科研人员到种业企业兼职兼薪、挂职任职,鼓励企业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创新人才,促进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企业聚集。(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
  (八)鼓励招商引进种业企业。发挥我州特色产业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人参、食用菌、延边黄牛、冷水鱼等特色种业创新发展,对引进种业企业在用房、用地、用电、融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
  (九)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对侵权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企业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强化种业执法监管。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压实种业监管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着力提升种业治理能力和优化服务水平。严把基地关、企业关、市场关,对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种苗、种畜禽)、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工作机构设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州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总结评估等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推进种业企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宣传、调度研究企业发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国家、省支持种业振兴的有关财政奖励补助、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加大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新品种繁育引进试验示范、转基因监管、良种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对现代种业发展各关键环节支持力度。要加强涉及种业项目及资金的支持,有效聚集各类资源要素,全力支持保障种业振兴行动,形成政策合力。
  (三)深化调度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一企一策精准扶持。针对企业需求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种业形势分析、政策解读、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等方面培训,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发展规划。州农业农村局要进行综合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吉ICP备13000356号-3号 |
吉公网安备 22240102000295号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