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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4-07089
分  类: 林业和草原 ; 批复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4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职责分工的批复
发文字号: 延州政函〔2024〕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4-07089 分  类: 林业和草原 ; 批复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4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职责分工的批复
发文字号: 延州政函〔2024〕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明确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职责分工的批复
  延州政函〔2024〕48号
州林草局、州应急局:
  《关于明确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职责分工的请示》(延州林草联报〔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州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应急救援中心,此项目均以州应急救援中心名义进行。州应急局、州应急救援中心提供账号、公章等相应协助,在土地征收、资金管理、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环节均不参与具体工作,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项目实施单位为州林草局,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招标、实施、验收、审计等相关环节均由州林草局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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