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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0092
分  类: 司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0092 分  类: 司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5〕2号
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驻延省直有关部门:
  《延边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提高法规草案送审稿质量。凡是列入年内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单位要确定主管负责人并落实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说明。对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共识,切实保障立法项目按时完成。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州司法局可以按照规定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列入立法调研类的项目,是择优选取的立法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起草单位要组织力量做好调研、论证、起草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充分准备。其他正在研究但未列入本计划的立法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一)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州民委负责起草)
  (二)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
  二、立法调研论证项目1件
  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调研(州气象局负责承办)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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