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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0247
分  类: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0247 分  类: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延边州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优化我州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等关键要素统一。力争年内“无差别”受理比例达到80%,“全程网办”服务事项比例达到70%。〔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在落实国家2025年重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延边“特色产业一件事”,全面推广“集成办、免证办、容缺办”。推行民族语言智能辅助引导,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梳理完善政务服务常见问题库,不断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打造“7×24小时”咨询服务和“8小时外”政务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构建餐饮经营许可前置服务机制。通过政务服务创新,立足餐饮行政许可流程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化、高效化的许可指导服务,通过优化事前服务,优化服务供给,精准服务经营主体,助力延边州培育壮大餐饮产业。〔责任部门: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政数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明确并联审批部门职责及审批各环节工作规范,引进“项目管家”,进行靠前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自选式”联合验收。在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基础上,推行“按需验”“限时验”“单独验”,支持建设单位按需求分阶段办理竣工验收事项,助推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达效。〔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政数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动建设工程消防手续好办快办。进一步优化线上审查、线上预约等环节,审验资料审查环节均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细化申报指南,明确电子表单填写要点和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实现“网办”到“好办”的转变。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说明变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进一步提升电力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城市配电网的运营管理能力、供电服务能力、网架承载能力、运行控制能力,高标准打造坚强智能配电网,进一步提升供电稳定性。加强小区外电源侧改造和小区内配电设施改造,深入推动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满足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对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居民客户采用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表计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在“网上国网”客户端全面升级办电、交费、信息查询、新能源接入等服务功能,开通“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足不出户就能畅享“线上办”。〔责任部门:延边供电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水气报装接入“免申办”。将供水、供气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至项目规划红线,确保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项目单位无需申请报装。规划红线内配套供水、供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即通水通气,项目单位无需再申请接入。开展供水“无感装表报装”服务和供气“四免”“两自主”服务,进一步提升水气服务质效。〔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整合吉林省综合政策直达平台、企业政策直达平台、“三农”政策直达平台功能,常态化为企业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畅通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就业等惠企政策落实全流程在线办理渠道。提升应用广度和智能化水平,加强资质资格、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等涉企数据归集共享,提高智能校验比对能力,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经营主体并快速兑现。在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咨询办理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下面对面、互动式的咨询办理服务。〔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构建招商安商协同体系。构建“招商全要素保障+安商全周期响应”协同体系,打造“引得来、留得住、长得大”的延边开放型营商生态。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坚决整治招商引资“画饼”“内卷”、恶性竞争行为,强化招商引资“一盘棋”统筹,构建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调、错位发展的招商格局。持续推进项目包保和专人服务机制,定期开展项目踏查,制作招商项目手册,帮助企业解决在土地供应、项目立项、报批报建等环节遇到的困难瓶颈。〔责任部门:州商务局,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深化开发区助企帮扶。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建立“助企服务港”,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大协调保障力度,深化助企服务(联络)机制,从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市场监管等环节实施“港湾式”保障服务。〔责任部门:州商务局、州政数局,中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畅通企业诉求速达快办渠道。有效整合“互联网+督查”平台、人民网留言板、“两个健康”平台、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和州县两级监督监测体系,建立延边州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制,形成全流程工作闭环,收集并解决民营企业的诉求建议。健全各县(市)各部门政企圆桌会、座谈会、地方主要领导接待日等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全年开展各级政企交流活动不少于40场次,并实施台账管理,定期梳理汇总企业反映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统筹解决反映突出、基层解决有难度的高频共性难题,真正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出台一项举措、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责任部门:州工商联,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政数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建立健全清欠工作机制。制定《全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依托国家和省“互联网+督查”、工信部中小企业违约登记平台、省96611中小企业投诉热线等渠道收集线索,分阶段制定清偿计划并组织实施。设立专人专岗,建立清偿线索“一案一档、一企一策”台账,定期调度清偿情况。〔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政数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行政与司法协作联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矩阵,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责任部门:州市场监管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依托“征纳互动”平台,推动更多税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深化“政策找人”和税企直联包保服务机制。推进“税企面对面”,实行市场主体诉求“集收分送”收集办理,依托三级“分级分类”沟通交流矩阵,完善问题收办“闭环管理”。升级税费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打造“吉诉办”特色服务品牌,深化“高频诉求常态办”工作实效。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税商联动”等活动。〔责任部门: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十六)优化市场准入准出。简化办事流程,大幅压缩行政许可时限,压减办理时间。拓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办理体系,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提升企业开办便利程度。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实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办理事项“一网申报、并联审批”。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工作动态,严格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梳理排查并推动整治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落实政策制定单位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加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开展公平竞争文件审查抽查,年度审查抽查不少于100件,严格防止限定使用特定经营者商品服务等限制市场准入、歧视外地经营者等影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加大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投诉举报处置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州市场监管局,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打造智慧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改进招标投标领域评标方法,扩大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适用范围,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远程评标管理,优化“不见面”开评标,实现标书线上传、评标无纸化、交易过程全留痕、认证服务零收费。〔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规范化透明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构建招标投标领域高效监督管理新机制。依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慧监管功能,建立智慧监管机制,及时将违规预警信息推送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实现部门间协同联动。建立“一标一评”制度和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评标专家进行监测分析,推动各交易服务机构对专家进行打分、评价,对评标专家履职情况给予通报、诚信公示,促进公平竞争。〔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未纳入清单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排查整改与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利益捆绑勾连问题,严禁侵入、支配、操纵中介市场,以及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责任部门: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开展预约通关模式。积极应用推广“智慧海关建设”成果,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不断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全面推广应用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云签发”模式,提供“在线审核”签证服务。〔责任部门:延吉海关、图们海关、珲春海关〕
  (二十三)构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模式。统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鼓励“多评合一”,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标准地”。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增供应工业用地至少1宗实行“标准地”出让。〔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政数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总量管理。精细化总量管理,按照行业排污绩效,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分为重点行业排放管理、一般行业排放管理和其他行业排放管理三类管理方式,对于非石化、煤化工、燃煤发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制浆、印染、集中供热等重点管理行业豁免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纳入排污许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构建农村物流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客货邮”三网融合,整合现有农村各行业网点设施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运输服务新模式,实施农村物流网点建设计划,新建智能化村级服务网点,升级改造乡镇中转站,建设县级智能分拣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点100%全覆盖。〔责任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行动。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全州大型科研仪器与工业设备向更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改造等项目。加快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强化企业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优化金融、人才、科技、数字化等增值服务,建立校企共引共用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特设岗位引才机制,健全高校院所全链条适配优质企业对接机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人才交流通道。〔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大力培育延边品牌产业。推动政府“定链”向市场“成链”转变,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家联盟、校友会等在构建和强化产业链中的协同作用,加强上下游的供需合作、产业协作和创新协同。围绕人参、大米、木耳、矿泉水等特色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品牌培育、研发创新、产品营销等方面,加强政策供给,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延边受理窗口,提升受理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延边区域品牌建设,强化产业“全链条”服务。〔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着力深化“两找一服务”工程。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征集并推送就业岗位,推进“两找一服务”工程提质增效。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省创业就业配套扶持政策措施,开展招引育留系列活动。依托抖音平台开展直播带岗活动,精准提供企业招工信息。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举办专场招聘活动。〔责任部门: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构建覆盖全领域的“信用+融资”服务体系。重点推进信用信息集成应用与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依托“信易贷”服务平台,归集整合税务、社保、水电气、公积金等核心信用数据,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信贷产品研发、风险评估等环节的深度应用。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政采贷”机制,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提供无抵押低息贷款。深化政银协同,通过融资协调机制提升服务质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调度、推送企业有效融资需求清单,重点推动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在授信场景的应用,实现融资服务降本增效。形成信用赋能、政策支撑、精准服务的融资服务新格局。〔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公积金中心,州税务局、州社保局、延边供电公司,人民银行延边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延边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开展涉企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方面整治行动,建立州级行政检查事项标准化清单,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实施“州统筹+县执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动,优化“综合查一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等领域,探索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物联交互监测、数据异常预警等为特征的非现场“无感监管”模式。在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文旅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全域全覆盖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秩序。〔责任部门:州司法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数局,州税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一)推动政务失信记录和失信惩戒。依托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务主体失信信息归集,形成信用档案。依托“信用中国(吉林延边)”网站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对依法认定的失信政务主体,按照失信惩戒清单明确的惩戒措施实施惩戒。〔责任部门:州政数局、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凝聚合力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建立政企圆桌会、座谈会、领导接待日等沟通交流机制,实施台账管理,定期梳理汇总企业反映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分析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问题、共性问题有的放矢推动解决,确保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积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二)建立全链条协同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党委政府督查、暗访检查与行管部门排查联动,聚焦关键领域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督办、验收销号闭环处置,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对重大问题和领导批示事项专项挂牌,要求责任单位集中攻坚并限期反馈。通过正向表扬先进经验与反向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和警示作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重点攻坚—激励约束”全链条协同工作体系。
  (三)无感动态监测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构建科学、高效、精准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开展“基层无感”数字化日常监测,通过实时抓取审批、服务、监管等数据,有效监测营商环境优化进展情况和成效。依托全省营商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各领域突出问题,定期召开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调度会议,力争做到尽早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及时解决。
  (四)问责追责免责机制。加强营商环境责任部门与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的长效联动,定期将问题线索根据“危害程度”移交纪委监委或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对经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由责任单位向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各渠道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事涉县(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已先于上级机关发现并推动整改,在倒查责任时视情予以减轻或免于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作为营商环境建设责任部门要统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州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找准业务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营商环境建设责任部门要配齐配强力量,积极做好沟通联络和协调落实,切实形成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监督考核。州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举措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具体责任人,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开展营商环境监测指数评估,定期通报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并将其纳入2025年度州人民政府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工作。
  (三)强化全媒体宣传引导。州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及时上报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汇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和案例集。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延边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新成效,讲好“延边故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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