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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9929
分  类: 退役军人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延边军分区关于印发《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5-29929 分  类: 退役军人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延边军分区关于印发《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延边军分区

关于印发《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延州发〔2025〕5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室,州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延边军分区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在当季退役工作开始后实施。按照属地分配原则,由各县(市)提供岗位及编制,数量不低于当季符合招聘条件退役士兵的30%(小数部分向上取整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条件。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批准入伍时计入大学毕业生范畴的毕业班学生,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

  (二)服役条件。2026年(含)以后应征,由各县(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依法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士兵。

  (三)其他条件。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退役安置地为延边州所辖县(市)。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招考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退役士兵报到。退役士兵在退役后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入伍通知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并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预报名。非个人原因确需延期的,可先报名后提交材料并书面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确实无法参加该批次考试的,可参加下一批次考试。无正当理由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招聘考试资格。

  (二)汇总退役信息。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兵役机关和人社部门,及时统计、汇总预报名退役士兵名册,审核退役士兵服役档案和个人申报材料,确认入伍时学历学业状态;确定符合该批次招聘考试人员名单,报州退役军人局、州人社局和州征兵办复审。

  (三)拟定招聘方案。州人社局根据州退役军人局提供的符合招聘考试条件退役士兵情况,做好岗位筹集工作,拟定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报州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发布招聘公告。州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并进行网上发布,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性质及组织程序等信息。

  (五)招聘考试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名。

  (六)招聘考试。招聘考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七)体检与考察。体检由州人社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州人社局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四、有关事宜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本办法:

  1.直招军士、定向培养军士;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含符合安排工作条件,个人放弃安排工作,选择自主就业的);

  3.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经查实与本人无关,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招聘);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限定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政策待遇。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仅限退役当年当次招聘。以往放弃报考人员及已落聘人员不再列入兑现政策范围。

  (四)对2025年(含)以前入伍,已签订《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安置协议书》的士兵,继续执行相关办法。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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