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6-24389
分  类: 司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1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69178/2026-24389 分  类: 司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1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6〕3号

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驻延省直有关部门:

  《延边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凡是列入年内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起草单位要确定主管负责人并落实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起草工作,未按期完成的,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说明。对立法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主动组织会商、争取达成共识,确保立法项目按时序推进。对不符合立法要求、内容尚不成熟的送审稿,州司法局可依规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完善。对列入计划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起草单位要组织工作力量充分做好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4件

  (一)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州教育局负责起草)

  (二)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州文广旅局负责起草)

  (三)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州民委负责起草)

  (四)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州气象局负责起草)

  二、立法调研论证项目1件

  开展殡葬管理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州民政局负责承办)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吉ICP备13000356号-3号 |
吉公网安备 22240102000295号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