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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MB1938949M/2022-0029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标      题: 《延边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2400MB1938949M/2022-00297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标      题: 《延边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延边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吉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吉医保联〔2019〕18号),切实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原则,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制定《延边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二、目的意义
  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进一步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三、主要内容
  《延边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共四章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包含第一条到第三条。说明政策依据、原则和运行方式。
  第二章参保及缴费部分包含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了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第三章待遇及标准部分包含第六条到第十条。含就医范围、待遇享受期、医疗服务待遇、生育津贴及围产期补贴等具体规定。
  第四章包含第十一条到十二条,为附则部分。明确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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