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延边州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纲要(2020—2022)》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9号)精神,按照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州政府起草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延边州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纲要(2020—2022)》(以下简称《意见》《纲要》),经州政府同意,于2020年 月 日印发实施。下面,将《意见》《纲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标准、标准化、标准化战略?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标准是质量的准绳,是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重要因素,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标准化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重复使用的规则活动,即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充分发挥标准化作用的迫切需要,是破解我州标准化事业发展瓶颈的紧要课题,是推进延边振兴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起草背景
标准化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标准已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为贯彻落实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提出的制定本地区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总要求,加快完善全州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州实际,代州政府起草了《意见》《纲要》。
三、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标准先行、合力推进的原则,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和推进“标准化+”工程,使标准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服务全州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9号)。
五、主要内容
《意见》和《纲要》是推进我州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和《纲要》是按照国家、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紧紧围绕延边州振兴发展的任务要求起草的。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建设和保障措施4大方面。《纲要》是结合《意见》内容提出了7项具体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是加快农业农村标准化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推动绿色工业标准化工作,加速工业转型升级,三是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四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六是努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助力延边开放型经济发展,七是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建设。
六、保障措施
《意见》从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边州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大对各类专项开展标准研制的政策支持力度。将实施标准化战略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企业、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培养专家、骨干,建立人才库,引领标准化产业发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