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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880B/2024-02408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标      题: 《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880B/2024-02408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标      题: 《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有 效 性: 有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州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延边州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意见建议。经州政府常务会和州深改会审议通过,由州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特点
  1.统筹好立足州情和服务全局的关系。延边州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战略决策部署,又要充分考虑延边州能源和产业的阶段特征以及对全省的重要支撑作用,科学制定出服务于全局的碳达峰路线图和施工图。《实施方案》基于国家碳达峰“十大行动”,合理设定目标指标,制定符合延边州发展的“十大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绿色低碳产品,助力延边系统、完整、全面地融入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大局。
  2.统筹好系统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实施方案》立足延边州经济发展阶段以及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现状,从源头低碳、过程控碳和末端固碳全程发力,系统布局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做好产业发展全面低碳转型。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一)总体要求。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重点实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行动、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行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提升林草碳汇能力行动、全民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试点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四)保障措施。一是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碳排放统计、核查等工作。二是争取财税、价格、金融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开展碳汇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对象核查复核、碳排放权配额发放等工作,积极引导重点排放企业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四是建设双碳产业服务平台。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建立集产业分析规划、企业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碳排放评价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双碳产业服务平台。
  (五)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明确目标责任。积极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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