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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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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2009年主要工作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08年是《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15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8〕15号)的要求,全州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州政府确定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实行下管一级的组织体制。制定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了总体部署,对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州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
    按照州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依据《条例》规定,尝试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明确申请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
    目前,全州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665名,其中州本级120名,各县市545名。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公务人员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为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履行好公开的职责和义务,州政府将学习《条例》纳入了2008年公务人员培训课程,对州直机关1000多名公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为提高专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公开水平,州人事局、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的教授担任主讲,对州直机关300多名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讲解。2008年,全州共举办《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和讲座18次,对2072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使更多的群众能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知晓公开的内容和有效获得渠道。各级政府切实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内容、落实宣传载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网络媒体刊发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原则、主体、程序、方式等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介绍。州政府将《条例》列入了州直机关法律宣传日活动,在延吉市时代广场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展台,向群众发放《条例》单行本2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积极组织协调,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一是统一安排。按照《条例》要求,为全面、系统、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参照省政府制定的编制规范,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延州政函〔2008〕36号),确定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编制原则,提出了“组织专门力量,专题研究、认真编制、按时完成”的编制要求,明确了“清理信息、科学编制、审核上报”的编制程序,对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二是科学编制。为切实方便群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标准化、电子化、网络化的公开要求,州政府采用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购置了专门的服务器和相关软硬件设备。在州政府及各部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邀请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信息服务处联合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培训班”,对50个州直机关的6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2008年4月30日,州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开发布了4859条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指导。为促进各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州政府积极加强推进、指导和协调工作。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州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截止2008年4月末,全州八个县市全部完成了本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有效渠道进行了公开。同时,根据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为使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统一、规范,在充分考虑各县市实际困难的情况下,为降低行政成本、避免重复开发,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委托有关网络公司低成本研发了适合县市政府使用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截至2008年末,延吉市、图们市、和龙市、珲春市、安图县政府,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开发布了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50条。其中州本级政府信息5213条,占29.4%;各县市政府信息12000条,占67.7%;各乡镇政府信息537条,占3%。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3953条,占22.3%;规划计划类信息745条,占4.2%;业务类信息6072条,占34.2%;其他类信息6980条,占39.3%。
    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类2869条,占16.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1042条,占5.9%;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10452条,占58.9%;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216条,占1.2%;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139条,占0.7%;其他类信息3032条,占17.1%。
    在州本级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1320条,占25.3%;规划计划类信息199条,占3.8%;业务类信息1460条,占28%;其他类信息2234条,占42.9%;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类383条,占7.3%;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364条,占7%;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3828条,占73.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24条,占0.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45条,占0.9%;其他类信息569条,占10.9%。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
    全州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2849条,其中州本级公开政府信息5213条,各县市公开政府信息7636条。全州各族群众可通过“中国延边”门户网站和“延边信息港”网站的专栏查阅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可通过延吉、图们、和龙、珲春和安图的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全州共设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9个,累计汇集17750条政府信息,其中纸制信息17750条,电子信息12849条,可为群众提供纸制信息和电子信息的查阅服务。2008年,累计接待社会公众4540人次,借阅文件677件。
    3、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全州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39场,发布重要信息40条,其中州本级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发布信息20条。主要内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城市建设及管理、重大文化体育活动、保持物价稳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四)公开的重点
    1、政府机构和行政职能
    公开了《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
公开了州、县两级政府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主要行政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变动有关情况方面的信息。
    2、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体现地方区域特点的法律、法规。
    公开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参照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复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我州享受的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
    公开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州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等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3、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工业基地调整与改造(2003-2010)规划》、《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重大项目建设“十一五”规划》等。
    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等其他各类发展规划方面的信息,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延吉龙井图们城市空间发展规划(2006--2020)纲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 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及延吉市联合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
公开了有关建设发展方面的信息,如《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
    4、行政权力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开了州、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州、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的名称、实施主体及其责任、法律依据和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州、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5、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
    公开了2003年以来,关于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残疾人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设情况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延边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优抚对象、“三无”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州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暂行办法》、《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延边州建设、交通、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等,涉及民生的政策和文件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2003年以来,关于扶贫开发、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方面的信息。
    6、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
    公开了《延边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火灾、地震、气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环保、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专项应急预案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全力做好“3.18”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9•11”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情况》、《全面预防灾害性天气》等应急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2003年以来,关于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方面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为当面申请。其中同意公开并按时答复2件,以“其他原因”否决公开1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2009年主要工作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州政府决定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长效机制。2009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并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专门工作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公开载体。确保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查、报送、公开发布以及申请的受理、答复等工作顺畅有序的开展。要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务人员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施《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到行政机关的各项政务工作之中。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舆论氛围,使更多的群众关注、查询和使用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好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核和网上填报工作,充分利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其他方式的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相关配套制度。要探索建立协调发布机制,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要严格保密审查,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部门确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工作,对于同意答复的要及时提供具体内容,对于不同意答复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原因。
    五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指导。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进、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起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