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由延边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在汇总2019年度全州各县(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通过延边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b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浏览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延边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延边州政务数字局)联系(电话:0433-2832532,电子邮箱:zwgkzdc@163.com,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光华路166-1号,邮编:133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助力全州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和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州实际,印发《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各部门也分别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方案,具体落实到部门及科室,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全州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主动公开情况:针对机构改革实际情况,重新疏理列入信息公开目录单位,修改目录,整合历史数据。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编制本单位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注重发布体裁、主题分类,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按照《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规范》,统一发布格式,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全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93条,州及各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率100%。
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正,并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引,在各级政务大厅显著位置展示,方便群众申请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全州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9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1件,科研机构申请3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6件;申请政府信息中予以公开的60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3件,无法提供信息10件;已办理的84件,结转下一年办理的6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做好重要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根据《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明确公开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对州本级制定的政府文件,凡是能够对外公开的,及时实现全覆盖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州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共541件,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3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用技术+人工方式不间断监测网上舆情,重点关注国家、省、州重要会议政策动向及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监测舆情。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全州经济民生领域网上舆论引导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排查舆情风险点,制定预案,主动防范;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报送舆情专报、舆情参考、舆情周报、《每日要闻》等舆情产品270余期。涉及重要社会舆情,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全州通过微信微博回应6800余次,其他方式回应55200余次。三是确保解读回应效果。在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利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我州出台的重大政策,制作政策图解。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实现原文和政策解读链接外,在微信、微博、手机app端也同步推出,提高解读质量,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信用信息。完成“延边信用+金融”与“信用+交通”手机APP建设工作,开通新版“双公示”系统帐号,对州内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延边”网站全部公开。二是税务信息。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及电台、报纸、新媒体、电视专题新闻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印发《延边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领域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内容等,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脱贫攻坚、基本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均在第一时间全部公开。四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印发《延边州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州本级中心平台及各县(市)分中心平台的指导,按照全流程透明化标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化,有效提高了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征地补偿信息。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工作,配合省调研组调度全州征地补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相关配套材料及数据等;州里组织调研组到各县(市)专题调研土地征收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全州公开征地补偿等领域政府信息143条。六是财政信息。依法依规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同时,在财政部门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年,共公开发布165条部门预决算信息。
(四)优化平台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发展。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注销政府网站域名15个,完成延边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延边州新版政府网站已正式上线,进入试运行阶段,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提升了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电子政务外网主干设备侧已由延边联通、延边移动接入省级主干网,网络覆盖环境能满足州直各部门、单位随时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州已经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点位166个,正在推进州级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建设。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运营延边发布政务微博微信,按照分级负责、互相协作、整体联动原则,依托延边发布微信公众号,集纳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多平台、集群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设计发布厅、服务厅、展示厅三大版块,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积极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服务咨询、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民互动、展示政府形象。全年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公共服务等各类信息7600余条。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州本级大厅已进驻37个部门,取消州本级教育分厅、司法分厅、残联分厅,除医保在州本级政务服务大厅设“专窗”外,其他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全科无差别受理范围。严格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认领各级事项,完成权责清单(州本级共2212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州本级共621项)的梳理工作。四是全面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正式上线试运行,线下整合14条热线,取消12条热线,增加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受理电话和珲春市民营清欠举报电话功能。与延边电视台“百姓热线网络版”“延边发布”APP进行整合,拓宽线上受理渠道,实现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受理,打造延边政务服务“总客服”。
(五)加强监督指导和总体考核。一是细化绩效考核指标。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比重占4%。注重指标的设计,详细列出政务“五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逐项对标考核。二是开展年度评先评优活动。印发《延边州政务公开组织推动工作年度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在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以公平公正地原则评选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评选活动,选出政务公开先进典型,在全州范围内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州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检查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常态化监测整理反馈各县(市)、各部门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落实方案,详细解析问题,并全程跟踪并督促整改到位。通过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抓好落实,找准问题,督促整改,提高质量。
(六)完善基础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调整延边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及时汇总情况、研究思路、部署工作。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工作方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组织部门、行政学院合作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为主要内容,在第13期“延边新时代干部大讲堂”做了专题讲座,全州200多名各层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召开阶段性工作调度会议,举办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及后台录入培训,部署工作任务,解读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优化专栏部分功能,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组织政务公开业务考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确保新旧《条例》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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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9 |
规范性文件 |
62 |
55 |
3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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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7 |
+205 |
3673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6 |
+99 |
30691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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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85 |
-206 |
43569 |
行政强制 |
94 |
-21 |
156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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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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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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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748 |
161725.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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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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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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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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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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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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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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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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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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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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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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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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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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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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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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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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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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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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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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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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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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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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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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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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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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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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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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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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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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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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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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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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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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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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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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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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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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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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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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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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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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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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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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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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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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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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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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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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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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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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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有较大进步,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改进的方面,主要是: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加强;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有待于完善等。
下一步,我州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工作水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与组织部门及行政学院之间的沟通,将政务公开课程继续纳入党校培训各层级干部的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启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与司法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据在司法部门备案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力争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完成基层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加强平台建设。着力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通过合理提升专栏设置及功能,更有效准确的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查阅信息,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延边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