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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4-01767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4-01767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4〕8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吉市监联字〔2024〕6号)要求,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就组织开展好我州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消协“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全面展示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在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发挥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要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等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持续推动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要针对市场监管业务条线多、监管领域广的特点,及早部署、横向协同、综合统筹,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和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以及公交、商超广场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等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消费侵权行为监督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与“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有机结合,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重点聚焦旅游领域,打造酒店民宿、餐饮服务等示范典型。不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质量提升,在全州景区推广消费纠纷先行赔付机制。大力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不断引导ODR企业提高活跃度,持续提升12315工作体系运行质效。
  (三)持续做好消费维权系列工作。在珲春市已建5个俄罗斯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个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消费维权触角,推动在延吉市设立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一时间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快捷化解消费矛盾,切实维护国内外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要立足自身职责,围绕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系统化消费教育引导,化解消费难题、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维权知识,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激发消费活力,激活市场需求,多谋发展之计、创新之举、利民之策”为主要内容,主动向生产经营者反映消费者需求,推动经营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提供更多惠民便民举措。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引导规范,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助力我州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五)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3·15”期间,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期间,各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电话和网络通信等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对于投诉集中的问题,要做好消费者登记、安抚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维权年主题的涵义和要求,制订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高质、高效完成2024年“3·15”各项活动安排。
  (二)做好舆情监测。各县(市)要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建立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市场监管工作有关负面舆情信息,持续跟踪舆情走向,掌握发展趋势。“3·15”期间,如遇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各县(市)应第一时间逐级上报重要舆情,避免漏报、误报、错报,坚决杜绝瞒报行为。
  (三)做好央视曝光案件查处和热线转办有关工作。对于202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和依法立案查处工作。对晚会曝光的问题,逐条梳理案件线索,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县(市)要安排人员,集中做好“3·15”整体活动相关文字、影像、音频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好后续宣传报道。并于2023年3月15日14时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相关影像资料及《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3·15”活动统计表》(附件)报送州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联系人:焦靖涵,电话:0433—8198046)
  
  附件: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3·15”活动统计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3·15”活动统计表.docx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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