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州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延边州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决定面向全州征集2024年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粮食、种业、畜禽渔业、特色农产品、乡村建设。
(二)工业领域。装备制造、化工、工程建设、生产技术、电子信息、节能减排,安全生产。
(三)服务业领域。旅游、养老、休闲康养、文化、体育、商贸流通、交通运输。
(四)社会事业领域。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城乡基层治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二、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围绕地区与部门重点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重点确定项目及具体目标。
(二)紧贴需求,体现特色。调研本地、本行业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申报。
(三)注重效益,好中选优。分析项目实施标准化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选择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和推广价值高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延边州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的要求和条件。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创建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程序
请州直有关部门、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好本行业、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材料。申报州级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延边州标准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二)部门推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报所属地区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2024年度延边州标准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后,向州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延边州标准化项目申请书、2024年度延边州标准化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州市场监管局,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五、项目审核
州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集中组织项目审核,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尹 顺
联系电话:8198073,15943331453
电子邮箱:ybzbzh@126.com
邮寄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州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附件:1.延边州标准化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度延边州标准化项目汇总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