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4〕13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监管部门规范引导、企业自查整改的原则,持续推动延边州旅游+食品销售监管的全面融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在服务延边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能力。2024年争取规范建设8户重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80户农村食品销售单位、40户特殊食品专营店、16户大型连锁单位总部(或批发单位)、24户校园及周边超市,以提升我州食品销售环节管理水平。
二、建设主体
食品销售主体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无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造成的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且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项目相符。已向社会公开放心食品自我承诺。
三、建设标准
依据《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点(行政指导)验收标准表》(附件3)进行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5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店进行一次全面评价。于5月30日前将建设名单报州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二)组织实施(2024年6月至9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按照建设标准,指导选取的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各县(市)应当建立规范化建设单位培养库管理档案。对于纳入培养库的,在其动态监管档案中加注“培养”标记,并如实记录培养、帮扶情况。
(三)审核评价(2024年10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化建设初步验收,州局负责审核。
(四)动态管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对通过审核评价的销售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规范化资格。
五、工作要求
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提升我州食品销售环节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总抓手,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登记、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及动态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办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在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倡导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引导健康、理性消费。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树立诚信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
请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前将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创建初审名单报送至州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宋殿凯,联系电话:19843038181 8198066
附件:1.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单位名单
2.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单位信息表
3.延边州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点(行政指导)验收标准表
4.延边州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单位复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