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4〕17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净化全州医疗广告市场经营秩序,州局决定自2024年5月30日至12月10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厉打击以下涉医疗美容、“神医”“神药”以及近视防控类产品等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一)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
(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的广告;
(三)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广告;
(四)利用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医务人员、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广告;
(五)使用解放军或武警部队名义或形象所做的广告;
(六)以“健康专题节(栏)目”“新闻报道”“医疗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的广告;
(七)其他严重违法广告。
二、整治步骤
全州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12月10日,分为3个阶段。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全省开展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30日至6月3日)。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载体和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广告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抵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维护公平健康诚信广告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4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重点监测和摸底清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制作者、经营者依法进行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责令整改和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严查重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及时梳理本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不足,加强经验总结并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每月18日前将本县(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数据与《2024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合并报送至州局广告监督管理处邮箱:ggc2236030@163.com。总结材料与州局转发省厅《关于开展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一致,不需另行报送。
联系电话:0433—819805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