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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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市监发〔2024〕23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12月。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经济产业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选择 1 至 2 个行业,自行确定不少于3 家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州市场监管局从中选择2家提升效果明显的小微企业,编制提升行动《优良案例》,总结提炼经验启示。向省市场监管厅推荐表彰1家工作突出的认证机构。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陈惠景 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朴敏浩 州局认证处处长
金永德 州局认证处二级主任科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企业调研摸底,听取意见建议,精选“有提升意愿、有改进需求”的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二)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世界认可日”等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并引导小微企业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zrpx.org.cn),听取免费培训课程,利用“你问我答”板块解答问题。
(三)深入企业帮扶。突出问题导向,组织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组织提供技术支撑。以解决存在问题、规范管理制度、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经营成本为目的,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同时,利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借助认证机构对企业监督审核时机,强化对企业的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帮扶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档升级。
五、工作要求
省市场监管厅把“提升行动”列入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评价体系,评价方式采取市(州)市场监管局自评、第三方测评和工作成效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优良案例》,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发挥引领示范效应,推动我州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将“提升行动”纳入“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培育计划,积极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
请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将《名单确认表》(附件1)于2024年 5月30日前报州市场监管局认证处,其他附件材料按时间节点报送,《经验启示》《优良案例》和《自评报告》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经验做法和重要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金永德,联系电话:0433—8198088
附件:1.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名单确认表
2.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推进表
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指标评价表
4.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优良案例编制要求
5.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6.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