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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4-11563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边州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4-11563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边州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延边州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4〕29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延边州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

  市场监管“护航行动”方案

 

  延边暑期旅游持续升温,即将迎来秋季旅游休闲“黄金期”。为充分发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敢担当、强监管,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促发展职能作用,促进延边旅游由常红变长红,为游客来延旅游“保驾护航”,推动延边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自2024年8月至10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让游客吃得放心

  1.开展全州民俗食品小作坊全面整治及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突出米肠、打糕、辣白菜、明太鱼、大酱等延边代表性特色民俗食品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提升特色民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延边食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擦亮“延边美食”招牌。(食品生产处负责,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旅游沿线食品销售监管,聚焦全州A级以上旅游景区、景点及沿线游客聚集消费区,以相关商场、超市、便利店、农(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民俗食品、散装食品、温控食品、休闲食品及本辖区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及沿线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打造“环境舒心、质量放心、经营贴心”的旅游消费环境。(食品流通处负责)

  3.聚焦团餐接待单位、网红餐厅、民俗餐厅等重点单位,针对夏季旺销、游客青睐的冷面、烧烤、自制饮品等重点食品,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群体性聚餐风险。(餐饮服务处负责)

  4.针对游客点评靠前的网红餐厅、送餐量排名靠前和无堂食的外卖餐饮单位等,全覆盖开展“逢周五查餐厅”活动,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线上违规“清零行动”,确保游客“吃得放心”。(餐饮服务处负责)

  5.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组织全州餐饮单位开展“后厨卫生大扫除”活动,对餐饮单位后厨环境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全力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餐饮服务处负责)

  6.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在线投票等形式,广泛征集消费者食品抽检意愿,筛选游客和公众最为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开展抽样检验,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食药安全协调处、州检验检测中心负责)

  二、绷紧重点领域“稳价弦”,让游客买得舒心

  7.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活动,面向全州相关经营主体发布《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提示函》,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升游客维权意识。(价监竞争处负责)

  8.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制,对网络APP等发布的本地价格信息开展实时监测,加强动态研判。(价监竞争处负责)

  9.聚焦景区景点、餐饮、住宿、交通、购物等旅游消费重点领域,强化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严重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曝光,杜绝“天价”事件。(价监竞争处负责)

  三、撑起特种设备“安全伞”,让游客玩得安心

  10.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围绕热门景区、游乐场等游客密集的重点场所,针对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保障全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处负责)

  11.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检验检测,督促企业做好汛期特种设备风险评估与事故预防措施,提升应急响应与救援能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游客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处、州特检中心负责)

  四、戴好质量监管“红袖章”,让游客购得开心

  12.加强重点旅游产品质量监管,突出游客消费较多的儿童玩具、服装、旅游纪念品、成品油等,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旅游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性、靶向性,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合格。(质量处负责)

  13.聚焦延吉朝鲜族民俗园、恐龙王国、延大“网红墙”以及敦化六鼎山、珲春防川、龙井琵岩山等州内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加强对牌匾、擎天柱、电子屏等户外广告,以及旅游纪念品商店的广告监测,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APP、抖音等媒介经营者涉旅游广告发布的巡查检查,积极打造延边旅游清朗广告环境。(广告监管处负责)

  14.开展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外地游客集中的集贸市场、网红市场、早市夜市、商超百货等重点区域,在交易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组织开展“手机变砝码”活动,多渠道向消费者宣传计量检定合格标识、公平秤复秤等防作弊知识,对“短斤少两”“鬼秤”行为实施“黄牌警告”和公开曝光,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计量处负责)

  五、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让游客健康随行

  15.全面规范景点周边药品经营行为,针对夏季高温炎热特点,以防暑解暑药、感冒药、急救药、消化道用药等夏季常用药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督检查,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游客用药安全。(药品监管处负责)

  16.突出高风险、消费者关注度高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医疗美容治疗仪、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以及口腔类医疗器械等品种,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医疗器械处负责)

  17.聚焦旅游景点周边化妆品经营店和旅拍经营单位,开展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和过期化妆品检查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障游客和消费者用妆安全。(化妆品处负责)

  六、畅通消费维权“新通道”,让游客后顾无忧

  18.打造延边国际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俄罗斯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的动态监管,拓宽国外游客跨境消费维权渠道,完善跨境消费维权服务保障。(消费环境处负责)

  19.大力培育旅游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将全州13家省、州级旅游景区景点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纳入统一监管平台,第一时间掌握景区景点消费舆情动态,及时调度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升游客来延消费体验。(消费环境处负责)

  20.大力培育和拓展在线纠纷和解(ODR)企业,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一步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快速解决机制,实现旅游消费维权一般纠纷“和解在商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为广大来延游客放心消费“保驾护航”。(消费环境处、州食品药品安全举报中心负责)

  各县(市)局、州局各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站位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将消夏避暑暨旅游休闲季市场监管“护航行动”与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改进基层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让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充分展现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州局综合规划处将建立调度机制,定期加强工作调度汇总,遴选典型案例,加大在省、州级媒体推发力度,为各条线开展好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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