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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6-21853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专项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779/2026-21853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标      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专项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市监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0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

  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6〕3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化妆品、儿童用品及校外培训服务、农资、烟花爆竹、家用电器、金融服务等行业广告为重点,以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广告媒介为重点媒介,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广告行为。

  (一)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广告导向监管。强化全国两会期间的广告监测力度,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实施定向监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研判、及时上报、依法处置。要依托公益广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结合州局民俗食品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发布的食品、果蔬、农副产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关注地方特色民俗食品广告,如年糕、米肠、辣白菜等,集中清理利用广告方式夸大民俗食品功效等虚假广告行为。

  (三)加强对药品、医疗、医疗器械广告监管。重点对各类药店、医院、诊所、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发布的广告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清理利用店堂广告、户外广告以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发布含有恶劣低俗广告语等广告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儿童用品及校外培训等服务广告监管。重点对孕婴店、学校周边的商店、公园、游乐场、电影院、车站发布的广告,以及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线下门店、网络平台、宣传单页等渠道发布的培训广告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儿童用品广告,严厉查处校外培训广告中虚假承诺升学效果、夸大培训成效、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烟花爆竹、家用电器等农业、工业产品广告监管。重点对各类农资店、集贸市场、烟花爆竹批发部和大型商超百货等场所发布的广告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清理对产品性能、价格、取得荣誉、质量认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互联网广告、金融服务广告监管。重点对辖区内的各类门户网站、信息服务网站,以及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清理违法发布金融服务、非法集资等广告违法行为。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6年2月12日开始,至2026年3月27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6年2月12日至2月14日)。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执法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整治阶段(2026年2月15日至3月22日)。一是通过行政约谈、组织培训等形式,督促各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广告监测,落实好节假日值守制度,及时发现并详细记录案件线索;三是对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依法处理。

  (三)总结阶段(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全面梳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提炼可推广经验,巩固成果,推动民生领域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举措,周密部署实施,突出民俗食品广告监管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州局将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结果适时反馈处理。

  (二)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开展广告监测不少于50次。整治行动结束后,请认真填写《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监测统计表》,于3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联系人:玄妮灵,电子邮箱:ggc2236030@163.com。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行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发布广告合规指南及典型案例,解读民俗食品、校外培训等广告监管政策,宣传诚信经营典范,引导企业规范广告行为,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附件: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监测统计表

  

附件-202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广告监测统计表.doc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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