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6〕11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压实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现就开展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等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对列入生产许可产品目录管理的企业,应在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防无证生产、出租出借设备、挂靠资质等骗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获证后在生产设施设备、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产品包装标识及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指导企业按照新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建筑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摸清州内相关生产企业数量、规模、产品类型等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原料进厂查验、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机制,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排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生产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以及非标产品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肥料、农膜、农机等涉农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聚集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商超、小卖部等农村重点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销售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验收制度;检查销售的化肥是否存在过期、失效、变质、掺杂使假、虚标含量、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行为;核对农膜其降解性能指标、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查验农用地膜、棚膜厚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检查农机产品的合格证、产品一致性、产品标牌的完整性,严防存在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环节。
(四)加强燃气灶、管、阀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灶具、燃气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产品销售单位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批发市场、商超门店、五金经营店等为重点排查对象,严厉查处销售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未取得CCC认证的家(商)用燃气灶具等违法行为。严禁销售超使用年限的燃气用具,坚决杜绝生产、销售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的“防风罩”“节能环”等聚火防风装置。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器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现产品扫码核验,全程可溯。持续在全州开展全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对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换装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 CCC 认证及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灭火器、消防水带、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消防产品,全面推行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消防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主体资质、进销货台账、产品合格证、强制性CCC认证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台账不完善、质检报告未及时更新等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建立监管台账。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严禁销售未经过 CCC 认证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设备产品、逃生自救呼吸器产品;严禁销售耐火性不达标的防火门、防火玻璃和阻燃性能不符合标准的灭火毯。
(七)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校园周边、小商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学季、节假日等关键时段,集中清查经营“三无”儿童玩具、文具,标识标签不完整、不规范,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缺失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儿童玩具、中小学生服装、“萝卜刀”等新型网红玩具出现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严防“三无”文具流入校园、流向学生。严禁生产、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标注内容与实际成分不符的燃料油、成品油、烟花爆竹等民生产品,严防非法翻新、劣质纸尿裤及卫生巾流入市场。
(八)加强塑料制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为重点,对生产企业及大型商超开展全覆盖摸排,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控责任,有效防控塑料污染。结合实际,全面检查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突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常态化检查产品标识信息是否清晰、真实、准确;是否标明食品相关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执行标准、材质和类别、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是否按标准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用语或者标志,严格查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资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企业底数。围绕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细化分类,全面摸清有关情况,建立电子底数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严防漏查、漏管、失控问题发生。
(二)强化监督抽查。在生产和经营领域,深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年度抽查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扎实做好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听取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应急演练。
(四)加强技术帮扶。聚焦安全风险高、市场占有量大、质量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产品,摸清找准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质量问题,选派专家力量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帮扶,做到问需帮扶、精准帮扶。
(五)强化长效监管。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要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州局将适时开展暗访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