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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0MB1938949M/2025-26613
分  类: 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标      题: 关于延边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医保联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2400MB1938949M/2025-26613 分  类: 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标      题: 关于延边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州医保联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关于延边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批)的通知

延州医保联发〔20257

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吉林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批)的通知》(医保202517号)要求,规范治理了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延边州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项目有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3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引导各方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本通知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向患者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建立完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价格行为。

四、本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零时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延边州规范治理3项城市级和县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9

 

延边州规范治理3项城市级和县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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