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以《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和防治工作经验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政府在所辖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指导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到2025年,推动构建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新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延边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提升隐患识别能力
1、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的综合遥感识别数据,对延边州高、中、低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野外现场核查,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能力,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动态变化情况。认定为隐患点的补充完善其特征信息、基础资料等,将其纳入延边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系统平台和防灾体系。
2、推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精细调查
完成延边州级1:10万及8个县(市)级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在各县(市)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精细调查及重点隐患勘查。编制不同尺度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针对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县(市)、州地质灾害风险查数据库,系统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空间分布、发育特征、危险性和风险等级等信息,推动 “县-市-省-全国”四级数据库联动更新。
3、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
对延边州现有86个重要隐患点进行核查分类,核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成因,评价其稳定性、发展趋势等。根据核查情况分析研判防灾减灾措施,为精准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4、持续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持续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将新增隐患点及时纳入数据库。同时,根据排查、巡查、核查成果,对灾害隐患点进行认定与核销。
(二)完善人防和技防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1、提升地质灾害区域风险预警预报精度
实现易发区州级和县(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推进“省-市-县”地质灾害区域风险预警预报系统互联互通。更新区域风险预警模型,进一步加大预警网格密度,提高预警时长和频次,提升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群众和群测群防员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
2、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
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加强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
3、持续推动隐患点认定核销,保证数据动态更新
严格按照“吉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作程序”持续开展隐患点认定与核销,集中人力物力确保重要隐患点安全。不断补充和完善基础数据,每年更新群测群防员及“一表两卡”数据,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针对具有变形迹象和威胁人员且尚未规划实施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推广安装成本低、实用性强、安全性能好的普适型监测仪器,通过监测预警系统的分析和研判实现自动预警,实施12处监测网点建设。
(三)持续推进综合治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1、加大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力度
组织排危除险,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4处。
2、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4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泥石流2处。
3、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护
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护1处,工程项目为延吉市铁南新丰砖厂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有序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根据《吉林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延边州搬迁避让6处(敦化市1处、龙井市1处、安图县4处)威胁36户75人,威胁财产890万元;
(四)配合实施应急救援,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不断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保障应急调查设备良好运行,优化工作模式,提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配合应急部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会商制度、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等,更好的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五)提升基层能力建设,推动全民防灾
1、健全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延边州8个县(市)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和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包县(市)技术服务。
2、加强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现代化
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信息获取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等。群测群防员配备简易监测设备,使其能够对已有的或新发的变形进行实时测量,及时将测量数据通过群测群防app上传至系统平台,提升群测群防技术水平。
3、推动各部门联动,促进防灾减灾效果
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加强与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开展防治专项行动。
4、加强防灾避险演练,提升临灾避让能力
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灾避险演练,使受威胁群众和群测群防员熟悉撤离信号、转移路径、安置地点等,大幅提升居民防灾意识和临灾避让经验。
5、科普宣传培训
向全社会开展防灾减灾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各部门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联动高效,及时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监督评估,严格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加强对规划目标的分解细化,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促进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监管,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三) 保障资金投入,争取社会资金
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社会资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