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州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42N/2024-0118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延边州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标      题: 延边州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2400013607442N/2024-0118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延边州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标      题: 延边州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延边州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各县(市)公安局,州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延边州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为基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履行法定公开义务,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回应群众、社会关心关切,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二、任务分工
  (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工作,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拟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责任处室:办公室、保密办)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等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保密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3、提高政策公开质量。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我局各项工作(可实施发布)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进展和完成情况等,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4、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本单位对外公开平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等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5、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二)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1.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保密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2.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确保完整准确、动态更新,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3.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12345便民服务热线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三)强化延边州公安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专项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做好局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警保部、直属单位、行政审批办)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依托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依据各交易领域招投标项目特点,应公开尽公开。做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警保部、办公室、直属单位、行政审批办)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本单位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并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4、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按照《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加强本单位对外公开平台、基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政务公开管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优质透明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指引、办事咨询答复、重要政策解读答疑等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责任处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四)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1、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除涉密信息外,继续推进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未采纳的要说明原因。以适当形式在政府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公众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措施及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通过文字解读、图示图解、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3、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托政府平台,按照留言答复公开机制,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公开;政务服务热线、本单位对外公开平台的互动信息交流服务等。切实做好公安机关领域相关工作,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为后期工作的开展做好前瞻性引导。(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4、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民生关注热点问题、政务服务等方面,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五)加强组织推进和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推进,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相关保障。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政务公开实际情况,结合本系统实际,梳理年度工作并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处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2、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业务培训。抓好政务公开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内容,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牵头,各部门、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公安局、州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地(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开展工作,并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提高质量。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报送和上传有关材料,确保各项业务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它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延边州公安局
2024年2月23日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长公开电话:0433-12345
网站标识码:2224000001

吉ICP备13000356号-3号 |
吉公网安备 22240102000295号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