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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延州政公组〔2020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建办〔2020106号)等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应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专栏集中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人教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延州政公组〔20201号),对照国务院制定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司标准指引,指导县市基层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办公室牵头,住房保障处、房屋管理中心、城乡建设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监督处等处室分按职责分工实)

  (三)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作、获取、处理等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对已公开的法律、法规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进行动态调整更新,适时对外公开。(办公室、人教法规处分别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扎实做好政策解读。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六稳”“六保等政策举措解读,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及时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市场监管公平公正。(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和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严格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人教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照有关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八)推进公用事业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指导县市基层部门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城乡建设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落实,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九)规范政务公开审核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发布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做好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公开信息格式规范、内容严谨。(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时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指导,统筹调度县市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处室(单位)要系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以及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职责分工将26个领域涉及到住建部门的要积极与各县市基层部门做好对接,做好相关领域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的指导督促、审核把关,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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