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边州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州建筑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吉林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经济稳增长工作部署,加快我州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年计划完成建筑业产值146亿元,同比增长20%。全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占全年在建项目数量20%以上。
一、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二)建立重点企业帮扶制度。制定“延边州重点帮扶建筑业企业名录”,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在严格履行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的前提下,在资质升级、项目承揽、企业推介和外出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州内企业有能力承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州内企业。
(三)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围绕政策服务、营商环境、企业发展、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用工用料等方面,深入本地各建筑企业和重点项目,实地调研,摸清问题,倾听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推企业发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完善“走出去”发展联络机制。贯彻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通知》,提升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保障水平,每季度末统计上报《“走出去”建筑业企业服务台账》和《省外工程项目服务台账》。
二、做好建筑业信息统计和运行分析
(五)加强建筑业日常统计分析。加强本地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动态管控,准确把握项目数量、建筑业产值等统计数据。各县(市)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度统计工作,扎实做好建筑业产值月报、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和2023年新建、续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信息调度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六)加强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与统计、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建筑业发展和纳统工作进行部门联合,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强化指导,深挖建筑装饰装修、新基建、城市基础设施和其他建筑业产值,最大限度实现应统尽统。
三、强化建筑市场行为监管
(七)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强省外入延建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企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八)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对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开通实名制管理的,实行一票否决,企业年度综合信用评价直接确定为不合格,项目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对于人员打卡率达不到80%,视不同情形,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扣分。
(九)强化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进行认定、评价、归集、交换、公开、使用及监督管理,并将评价结果向“省建筑市场服务平台”推送公开,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升级增项、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四、推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
(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贯彻落实《延边州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落地,培育集设计、施工、生产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装配式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州装配式企业发展。
(十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积极挖掘和培育2023年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选树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种子企业”,建立州级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库,为全州建筑业强链补链,提高建筑市场活力。
五、促进建筑业绿色健康发展
(十二)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切实解决施工扬尘突出问题。
(十三)提升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发挥优质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选取1-2项优质工程召开施工现场观摩会和线上观摩会,促进行业交流。
(十四)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培育发展新型墙材市场,健全服务体系,推广使用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
(十五)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好“禁现”工作。贯彻落实州住建局《关于禁止建筑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工地“禁现”,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十六)做好墙材企业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掌握全州墙材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强化新型墙材企业监管,为全州墙材革新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