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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24000136070042/2024-0247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州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 | 2023年度法治政府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00136070042/2024-0247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州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 | 2023年度法治政府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2023年度法治政府报告
延边州住建局
2023年12月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下,州住建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和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笃信笃行。今年以来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5次,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
2.坚持推进学法常态化,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
年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支委会、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新《安全生产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提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推动局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紧密围绕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
1.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一是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度推进重点项目64个,总投资89.87亿元。截至11月末,已完成投资18.64亿元,完成新建改造各类市政管网210.5公里;新建改造城市道路42.12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111.87公顷。二是持续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3年新开工改造面积241.3万平方米(159个小区、552栋楼),争取到位中央补助资金3.3亿元。三是扎实开展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住建领域的9个问题,已整改销号7个。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83.5公里。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表彰活动中,我局被省政府授予吉林省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四是重点实施“绿美延吉”行动。全面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累计编发工作简报94期。截至目前,共推进实施“绿美延吉”行动项目69个,总投资6.45亿元,已完工项目64个,累计完成投资4.85亿元,新增绿地面积17.66万平方米。
2.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全州棚户区改造工作。2023年全州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170套。目前,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全部开工,累计投入资金4500万元。二是加大棚改在建问题项目整改工作力度。多次到延吉市棚改在建问题项目现场实地督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分配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公租房累计分配46208套。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366户(其中累计新增470户),发放金额78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8%。四是开展了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成立了全州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州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州排查城市危旧房412栋,安全鉴定11栋237套。
3.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是抓好房地产稳增长工作。牵头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延边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延边州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补贴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州房地产投资额50.7亿元,同比增长11.3%。商品房销售面积6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二手房销售面积207.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88%。二是抓好房地产促消费工作。组织制定《关于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组织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召开春秋季房交会,累计成交商品住宅2019套24.95万平方米,二手房1494套11.75万平方米,车库、车位522个,销售总金额18.41亿元。农民进城购房218套2.06万平方米,发放补贴156.64万元。三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印发《延边州物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创建“红心物业”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全州打造“红心物业”示范项目47个。
4.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开展对重点企业帮扶活动。印发《2023年度延边州重点帮扶建筑业企业名录》,目前全州有省级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二是推动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引导企业承揽州外工程,努力实现产值和税收双赢。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25亿元,同比增长2.7%。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抽调行业专家28人次,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抽查招投标项目101项,在建项目128项,涉及企业116户。四是强化优质工程示范引领。获评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23项,全州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达标率96%。
5.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做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疮疤修复、建筑围挡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累计整改违法建设431处4.04万平方米。二是开展窨井盖普查工作。全州各县(市)累计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6709余座,建档108506余座。三是全面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排查汽车6289余辆,处置废弃汽车134辆。四是助力发展便民经济和“夜经济”。截至目前,全州设置临时市场和疏导点30余处,清运露天市场周边垃圾1448.2余吨,增设露天市场垃圾箱(桶)321余个。五是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评价。赴县(市)调研督导,督导县(市)对市容市貌、餐饮油烟、违法建设、城管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评价工作。
6.切实抓好村镇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组织各县(市)对脱贫户住房安全定期开展巡检,对农村低收入群体进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摸排专项行动。二是完成52户农村危房改造。三是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州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农房4017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四是积极推进示范镇建设。在安图县松江镇组织召开了全州示范镇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州各省级示范镇在建项目54项,已完成投资5.81亿元。五是切实做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结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指导县(市)进一步强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六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全州累计投入0.78亿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量8.78万吨。
7.全面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加密对县(市)检查频次,全州检查在建项目119个,下发限改通知书52份,排查安全隐患490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排查并录入自建房数量221639栋,排查录入非自建房55219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3栋房屋已全部鉴定完毕。按照省厅《关于对延边地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情况整改的通知》要求,所有C、D级房屋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毕。三是抓好消防安全。截至目前,全州完成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项目387个。四是组织推动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省、州部署,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市)抓紧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已排查企业7839家,排查进度100%,发现隐患5972个,整改率100%。全州投资931万元资金完成6公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任务,完成“阀、管、灶”改造99887户。五是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供热工作专班。对全州24家燃煤锅炉供热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整合收回2家城市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资格,撤并整合接管19家供热企业,新建改造供热管网110公里。实行供热投诉周通报,供热储煤日调度。全州城镇储煤已入库115.47万吨,储煤率77.96%。
8.切实抓好人民防空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组织人员参加车载卫星通信设备、单兵图像采集与传输设备、数字集成车载台、短波电台、北斗导航定位等设备的操作使用集训。二是积极推进延边州人民防空数字化方案建设,修订完善了72个方案、预案。三是圆满完成全省“铸盾吉林-2023”城市人民防空联合演练任务。四是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共50项,已整改安全生产隐患50项。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重点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动态更新事项清单,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抽查4次,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实现抽查监管事项100%覆盖。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请示、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监督工作,政府规范文件清理和执法案件办理。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行政管理对象、行业协会、专家等的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根据州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局不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相关清理情况报州司法局。
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团队法制服务保障工作制度,推行法制人员对口服务业务科室保障安排。
(四)开展精准有效普法,不断夯实法治思维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法律进社区”与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相结合,“法律进工地”与工程质量安全相结合,“法律进农村”与精准脱贫帮扶工作相结合,引导服务管理对象和群众学法用法。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建筑法》《消防法》《吉林省供热条例》等法规。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
一是高质量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8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6件,主办政协提案12件,实现建议提案办结率达到100%,满意度100%的工作目标。二是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抓住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关键内容、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在局公开网站公布各项信息72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待提升。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二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
(二)法治建设专业人才匮乏。当前我局内部法制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严格履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的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全面落实《延边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狠抓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计划,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新行政处罚法》等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环境。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讲座。2023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州建筑行业监管人员培训会。培训讲座由省住建厅刘强处长讲解新《行政处罚法》并进行经验分享,同时穿插真实案例进行讲解,既有合法性标准的讲解,又有实践的指导,对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4.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打好基础。
5.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清理执法主体资格。对机构改革后局系统机构的设立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权和法定依据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通过学习考核合格后,发放新的执法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开展全州住建系统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范围是2022年以来结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案卷。此次案件评查包括全州8个县市的住建局及城管局,共收取25本卷宗,其中敦化市住建局等3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宫哲明4.19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4本卷宗被评为优秀案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深化改革的执法检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防止执法脱节。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落实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建筑法律知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紧紧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突发、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复议诉讼办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确保法治元素“随时可见、处处可见”。
以上报告。
主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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