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总结。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工作的要求,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州语委(翻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州语委(翻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组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许京淑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翻译指导处崔龙范负责。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详细部署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落实了公开载体。延边州语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如下:
根据《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州语委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许京淑,成员崔龙范,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具体承办编制州语委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及时按照统一规范文本、电子报表系统和信息编码要求编制州语委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如果在梳理、校对和审核等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州语委公开的信息不够真实和准确的情况,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该公开的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能公开,否则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在政府网站上维护和更新州语委公开的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应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禁止对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通过组织和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及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 科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由于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无任何审批权,不直接创造任何经济效益,所以可供公开发布的内容相对较少。但是,我们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根据本单位特点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发布了相关的政府信息。在录入以后,根据我委工作实际,进行了相关的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因9月份才正式加入到政府信息网,截止10月份共发布10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此类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8年无此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见面情况
由于我委无收费权,因此,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现阶段我委办公室人员不整,政务公开工作由翻译指导处负责落实。虽然,我委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州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但是,有些阶段,如两会工作准备期间,因翻译任务过重,信息公开可能会出现滞后现象。今年9月份,我委正式加入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因工作经验不足,系统操作不熟练,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发布,有些材料没有及时上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认真研究、改进。安排专人专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政务公开操作系统,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延边州朝鲜语文工作委员会(翻译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