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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政务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制度
 一、明确单一处室舆情回应。对涉及单一处室的政务舆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涉及多处室舆情回应。对同一事件或不同事件涉及多个处室的政务舆情,局办公室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配合做好舆情回应。    

三、及时回应媒体关注的政务舆情。对本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我局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在事件事实基本清楚后须及时回应。

四、统筹舆情回应和监测处置。如发现媒体公布本局重要舆情,局办公室要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主动回应,需要局领导研判的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分析研判后再行处置;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局办公室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州委网信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局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全州社会热点、突发性群体事件方面的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我局政府工作疑虑、误解的信息,甚至歪曲和谣言类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局办公室必须及时统筹有关部门,抓好黄金4小时第一时间回应落实,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六、建立健全主动发布机制。局办公室要针对社会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本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查。   

七、明确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时限。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局办公室要组织事件主管处室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及早发布首次信息,重要信息须持续滚动发布,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36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进行回应。    

八、注重回应质量。各类舆情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回应的,相关处室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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