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季度历来是事故多发期,秋收生产陆续展开,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冬季低温、暴雪、冰冻、强风等极端天气频繁,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涉险事故发生,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防范十类安全事故
(一)严防道路交通“恶性”事故。四季度,群众自驾游出行仍然较多,秋收农忙、果园采摘等出行增多,同时公路货运繁忙,物流活动密集,客货流量明显增长,“三超一疲劳”风险突出,加之四季度雨雪冰冻、道路结冰、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交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高。
典型案例:2020年10月4日,松原扶余市一轻型仓栅式货车先后与一辆同向行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挂车和一辆对向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 18人死亡、1人受伤;2020年10月10日,长春市九台区一重型自卸货车与一小型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防范措施: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紧盯敏感时段,聚焦农村道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线等“主战场”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和隐患排查,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微型车、校车和农用机械及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农村无牌无证车辆和驾驶人员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农村车辆上路辨识度。
(二)严防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四季度,建筑施工项目将进入停工收尾阶段,但仍有部分项目为赶工期、抢进度易忽视安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动火作业频繁,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等事故多发易发。加之低温施工,建筑材料性能下降,大型机械易出现故障,容易发生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典型案例:2022年10月17日,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施工时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2017年11月9日,吉林市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保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建筑工程的污水改线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防范措施: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员工思想工作,防范因思想波动导致的安全事故。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管控力度,加强全州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建筑施工行政执法及处罚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严防因抢工期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严防城乡消防“火灾”事故。进入秋冬季,降水减少,草木枯萎,气候干燥,物流仓储、厂房、快递集散场所等可燃物堆垛的生产经营单位容易引发火灾。建筑工地陆续步入收尾工作,外保温等材料大多具有易燃性,遇到电焊等明火容易引燃。加之室内活动增多,网红打卡点、宾馆酒店、洗浴、养老院、医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电负荷量大幅增加,违规使用电气取暖设备、占堵通道、锁闭出口、设置门帘等风险增大。
典型案例:2021年1月26日,延吉市朝阳川镇吉城村玉米秸秆堆垛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万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12年10月10日,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108国道38公里皇草坡段引汉济渭工程项目民工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24人受伤。
防范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提前研判秋收及秸秆收储利用各环节风险,督促引导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公众落实生产生活中的火源、电源管控措施。加强秸秆堆垛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按照秸秆堆垛相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和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深入开展用火、用电综合治理。针对易燃可燃装修及保温材料,结合《关于加强建筑材料防火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通知》和《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贸综合体、在建工程、餐饮饭店、电影院、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婚纱影楼(旅拍)、密室逃脱、民宿客栈、洗浴、网红带货等新兴业态场所,加大易燃可燃装修、保温材料的排查检查和拆除力度,真正斩断致灾事故链。
(四)严防矿山领域“涉险”事故。关注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对矿山企业生产运输和供电线路运转造成影响,引发双回路停电、提升系统、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停止工作,造成瓦斯超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等风险。冬季用煤需求增加,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组织建设、生产,甚至为逃避监管,设置隐蔽工作面违法组织生产,极易引发事故。
典型案例:2020年12月30日,吉林桦甸市一矿业公司在出渣作业过程中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8年10月25日,四川省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岩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轻伤。
防范措施:行业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要对重点部位、关键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瓦斯防治、顶板管理、火灾防范等各项灾害超前治理措施,强化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要加强停产矿井巡查和驻矿盯守工作,驻矿人员24小时不得离岗,严格按照《驻矿十项要求》内容开展工作,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五)严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气温逐渐寒冷,雨雪冰冻天气增多,高度关注设备设施管道冻裂、冻凝风险,及时防范危化企业设施设备集中检维修、复工复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风险。烟花爆竹燃放量激增,起火风险增加。
典型案例:2023年10月24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储罐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吉林省松原市石化有限公司江南厂区,在汽柴油改质联合装置酸性水罐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
防范措施:行业管理部门督促危化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加强对罐区、管线、长期运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巡查,及时排除问题隐患;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落实作业票(许可)证审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期间专人监护、节假日提级审批等制度;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长期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等相关制度。
(六)严防城镇燃气“漏爆”事故。四季度进入用气高峰期,低温天气可能造成燃气管道受损,导致燃气泄漏;燃气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城市更新建设和改造项目增多,第三方野蛮施工而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频发,易出现供气中断、燃气泄漏等风险;随着气温的不断降低,居民家中大多门窗紧闭,燃气泄漏积聚到一定浓度并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典型案列:2022年9月28日,长春市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2023年10月24日,梅河口市和平街道翠园小区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
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类场站、管道等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重点检查储罐、管道、阀门等部位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运输、储存、充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好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入户宣传,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禁止在使用燃气房间同时使用煤炉、柴火灶等方式做饭或取暖,杜绝“双火源”现象发生。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防冰雪旅游“意外”事故。冬季冰雪游乐活动如火如荼,冰面意外落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重点关注冰雪旅游旺季、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以及冬捕、展会、庆典等重大活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冰雪活动安全保障。重点防范设施设备安全风险,严防人员聚集性活动期间因建筑物失稳,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带病运行”、满负荷运行引发坍塌、倾覆、坠落等事故。
典型案例:2020年10月1日,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冰雕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2023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欢乐谷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雪域雄鹰”弹射过山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28人入院就诊。
防范措施:文旅、体育、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完善制度、预案,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和“安全带”不安全等问题。加强滑雪、滑冰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力度和冰上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确保冬季冰雪旅游安全。
(八)严防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冬季气温低,作业场所为保温可能会通风不畅,容易积聚有害气体,需持续关注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市政工程、供热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频繁带来的风险,严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关注停产停工企业,防范因停止使用而发酵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聚集导致中毒窒息事故。
典型案例:2024年10月12日,山东省潍坊金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气体中毒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2023年12月27 日,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重度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防范措施:紧盯矿山、危化、地下管网、市政工程、农村沼气、污水处理、养殖、管道维护等重点领域,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十必须”“十不准”要求,一旦发生意外严禁盲目施救,坚决防范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九)严防极端恶劣天气“灾害”事故。重点关注寒潮、大风、浓雾、冻雨、暴雪等极端性天气给企业生产、城市运行、景区旅游、群众出行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积雪压塌、高空坠物伤人等事故事件发生。高度警惕冬季冰面初冻、冰雕雪塑不牢固引发的坠冰淹溺、坍塌伤人等安全风险。
典型案例:2020年12月1日,辽宁鞍山一私家车坠入冰窟,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2020年1月6日,银川3名男子横穿北塔湖冰面,3人落水溺亡。
防范措施: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气象服务,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挥调度、救援力量、清雪除冰装备设施、通信保障、物资供应、供电供气供暖供水等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清雪除冰、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严防秋收农具“伤人”事故。四季度正值秋收季节来临,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机械大量投入使用,机收任务重,作业时间长,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加之农村道路条件复杂,农民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容易因操作不当、疲劳驾驶、维修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机、农具伤人事故。
典型案例:2023年10月9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一农户在使用收割机收割玉米时,不慎将右臂卷入锯齿状收割机内造成人员受伤。
防范措施:相关部门需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送安全,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农机使用安全。同时,要严查农机农具“带病”作业情况,严厉打击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
其他行业管理(监管)部门也要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各县(市)和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层层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细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二)全力完成治本攻坚首战目标任务。四季度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首战之年能否取得预期成效的关键时段。目前,全州企业主动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不足10项,企业自身排查隐患意愿不够强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各县(市)和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按照治本攻坚部署要求,逐项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核查处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挥好生产一线从业人员主动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三)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和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聚焦重点领域,结合正在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加强州县(市)联动、政企协同,下大力气“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以事故教训为镜鉴,深度剖析、举一反三,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强化推进全链条监管制度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室外屏幕、电视、广播、宣传栏和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坚持传统宣传与新媒体等手段结合,提高宣传有效性和覆盖面。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转变观念,主动配合秸秆离田、禁烧等工作。对不按计划焚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实际行动营造全州岁末年初安全稳定氛围。
延边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