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
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
2022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省林草局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巩固全州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成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2022年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
一是切实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各单位要成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制。二是要针对防火体制改革后的新变化,厘清本单位防火机构的职能职责,适应防火指挥部转隶之后工作格局变化,理顺同应急等部门工作关系,进一步优化森林防火工作协作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确保工作不出现断档和空白。三是加强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沟通,按要求设置防火机构,尽快落实国家林草局分配森林防火行政编制的人员配备,及时启动人员招录相关工作,切实把本级防火编制用足用好。
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
依托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林长制平台,推动各级林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和各类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严格履行经营主体的森林防火责任。全面加强与应急、森林消防和森工企业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立联防联空格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有火共扑、无火共巡。
三、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今年,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州安委会将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创建工作纳入年终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实施“一票否决”。按照《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吉林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森防[2019]9号)要求,2002年底我州林草系统要完成建设43支标准化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要求,现还存在较大差距,各地认真研究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抓紧时间,尽快破解资金和人员配备两个核心关键问题,补齐建设短板,确保年内完成达标任务。
四、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各单位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及本地区的森林防火规划,认真谋划森林防火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今年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区综合治理获批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实施,扭转我州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滞后的被动局面。抓好在建项目的实施和已建项目的验收,严格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和投资效益。
五、强化物资装备保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不同火场、火灾类型和火灾应急处置阶段要求,补足配齐各种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防火物资装备,确保各类装备充足。同时做好装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投放火场装备的完好率达到100%。要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认真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中的指导作用。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应急处置演练,要重点针对新队员和新购置的装备组织演练和培训,熟练掌握扑火知识和扑火装备的操作规程及技术性能,各单位要在每个防期至少开展一次贴近实战的森林防火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大火的能力。要抓好扑火队员的扑火技能培训,使扑火队员、扑火指挥员了解林火发生规律、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和火场避险逃生方法,确保科学处置森林火灾,安全扑救,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因扑灭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加强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一)开展宣传教育。要在林区公路沿线、火灾多发区、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宣传标语、火警电话等,让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要在“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段,利用固定媒介、移动媒介、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度、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要在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学校、进景区),全力营造“人人都是防火宣传员”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巡查巡护。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护林防火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区域,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发挥“三员”作用,把每个沟系、每个重点火险区域、地块的防火责任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强化火源管控。坚持预防为主,将野外用火监管关口前移,突出源头治理,做到防患未然。进入防火期,各地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或防火通知,全面禁止或严控一切野外用火。尤其要加强“清明”“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和高火险时段的火源管控,增设护林员、瞭望员,增加防火哨卡,确保进山不带火,杜绝火灾隐患。要加大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次,抓住一个、震慑一片,切实形成重拳出击、铁腕治火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将日常排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森林火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形成清单,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和整改要求,限期消除火险隐患,同时要追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项销号清零,形成“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坚决防止“查而不处”酿成大祸。。
(五)加强督导检查。坚持领导分片包保,要适时组织工作组,深入林区基层、分片包点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开展防火专项督查,要做到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确保责任在一线落实、隐患在一线排查、问题在一线解决。
(六)落实专项行动。各县(市)林草部门要按照省林草局和州林草局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定位,落实好“清明节”禁烧、“五一及春耕生产”禁火、“十一及秋收”禁火等专项战役,全力以赴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按照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吉森防〔2021〕5号)要求,按照去年制定的实施方案,对照排查出的隐患台账,监督指导好电力部门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七)做好预警监测。各级林草部门要采取瞭望塔观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多种手段加强监测。特别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指定专人负责热点接收,及时督促辖区内基层林场、扑火队伍等单位进行热点核查验证,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做好省林草局下发的北斗系统终端应用,切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八)做好火情初期处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火情信息报送和监测热点核查等应急值守制度,规范执行《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核查报送的通知(试行)》(延森防办〔2021〕27号)要求,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人员科学扑救,并向当地应急管理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九)推进森林防火“五化”工作法。要将五化工作法贯彻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坚持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内容,切实起到提质增效的作用,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