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延边州政务公开任务台账》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重点信息公开
(一)主动服务重大重点项目。做好环评、危险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证单位信息。(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发布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做好环境信用信息公示,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诚信档案、监管执法信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综合执法支队)
(三)政策解读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及咨询事项,更好解答与企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
二、环境信息公开
(四)扎实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发布生态环境质量月报。(责任处室:总工办)
(五)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做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加强督察进驻、督察整改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责任处室:督察办)
三、基础信息公开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加强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责任处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
(七)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提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及时提报州政府网站固定栏目的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亮点做法或创新举措。(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
(八)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