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2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防川至珲春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12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防川至珲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15269(总工办)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编:133000
项目名称:G12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防川至珲春段
建设地点:珲春市
建设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线全长67.485km,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 26.0m;共设特大桥4088m/3座、大桥6691m/18座、中桥184m/2座,涵洞116道,互通立交4处,分离立交2处,通道18道;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 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敬信连接线全长13.015km,共设特大桥1537m/1座,中桥92m/2座,涵洞25道。总投资估算为94.18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鉴于项目主线穿越现行的吉林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目前《吉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还未获批复,因此提出在整合优化方案未批复前,上述路段应禁止施工。鉴于项目主线穿越珲春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专题论证报告暂未取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同意建设的函件,涉及路段在取得同意建设的函件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设计应进一步优化项目的选址选线,临时工程尽量减少对防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占用。采取措施减缓对东北虎、豹等重点保护动物和候鸟迁徙通道的影响,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工程设计中线位走向的选择应尽量减少对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数量。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与恢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有条件的应加装隔声罩、近村屯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增设场地围挡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对附近村屯的影响。营运期沿线共设置16837m声屏障,1945m2通风隔声窗,可减缓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油污及物料
的流失,减轻对河流的污染。服务区设污水处理设备或设置污水存储池,利用设备集中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排放。在穿越沿线珲春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敬信湿地桥梁段的桥面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设置集水池。
四、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易于扬尘的建筑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加盖篷布或适当洒水等措施,施工中也应配置洒水车,以减少扬尘。沥青拌和系统与混凝土拌和系统间采用彩钢隔离,分别独立运行。综合施工场沥青拌和站采用封闭式拌和工艺,沥青烟集中收集后由15m烟囱排放。施工期食堂油烟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弃土,合理选择弃土场位置,尽量选择有利地形,并做好临时拦挡和排水措施。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驻地设置生活垃圾箱,建设单位应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服务区、停车区等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堆置或丢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跨河桥梁应采用符合设计规范的防撞护栏。跨越敏感水体段桥梁设置桥面径流装置,配套建设防渗事故收集池。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制定《危险品运输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