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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延边州金融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关于印发<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公组〔20201 号)要求,全面完善了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设置、条块梳理、信息录入等工作,按时更新和发布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处理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单,基本实现州金融办公开内容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金融领域重点业务及群众利益相关信息得到及时充分公开,与我办工作流程形成协同发展,有效衔接。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按照省软环境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83号)要求,我办作为“获得信贷”指标的牵头部门,协调州法院、州市监局、州政数局等5个部门完成第三方问卷调查填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工作总结、涉及企业名单等内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定期考核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突出重点领域公开。我办主要涉及小贷公司初审、担保公司初审、交易场所初审备案等环节。所有金融领域重点政策调整,地方金融业动态、非涉密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都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求各处室所有事项都需在月度汇报上公开,做到所有决策阳光透明。 

    (三)开展实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与全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同时,抓紧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全办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典型案例,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络上传信息21条。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依法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不到位,还需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对予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形的标准把握还不够准确,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2021年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各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聚焦“信贷获得性”等服务和创新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进一步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