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20年,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关于印发<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公组〔2020〕1 号)要求,全面完善了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设置、条块梳理、信息录入等工作,按时更新和发布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处理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单,基本实现州金融办公开内容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金融领域重点业务及群众利益相关信息得到及时充分公开,与我办工作流程形成协同发展,有效衔接。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按照省软环境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83号)要求,我办作为“获得信贷”指标的牵头部门,协调州法院、州市监局、州政数局等5个部门完成第三方问卷调查填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工作总结、涉及企业名单等内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定期考核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突出重点领域公开。我办主要涉及小贷公司初审、担保公司初审、交易场所初审备案等环节。所有金融领域重点政策调整,地方金融业动态、非涉密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都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求各处室所有事项都需在月度汇报上公开,做到所有决策阳光透明。
(三)开展实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与全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同时,抓紧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全办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典型案例,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络上传信息21条。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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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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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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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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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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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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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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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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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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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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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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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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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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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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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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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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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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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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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0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20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2021年工作安排
我办将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遵照《条例》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群众了解政府做什么、怎么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制度规范,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二)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信息技术,逐步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加强新媒体和新技术的运用,及时推出符合公众需求的政务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意见箱。
(三)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的外部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总之,虽然在政务公开上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在办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完成下一年度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