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气象局有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成立延边州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延边州气象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检查和监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在全州气象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细则。
3.负责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检查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研究并解决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2.承担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3.承担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全州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5.完成需要政务公开内容的规划、提供、审核及发布工作。
6.负责与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络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纪检组长
成 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岳莹(负责公开公文相关信息)
高晴(负责公开人事相关信息)
郑柏华(负责公开气象依法行政相关信息)
孙兴芬(负责公开气象信息和气象标准等信息)
柳海莲(负责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等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