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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州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州信访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公众获取信访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分管领导抓推动、抓落实。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办、承办处(室),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及时、全面、准确。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坚持把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拓宽群众信访渠道,随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意见和投诉需求。延边州群众信访投诉网上受理平台(电脑版和手机版)开设了网上投诉、州委书记信访信箱、州长信访信箱、建议征集、查询评价等窗口,件件得到回复。

  (四)将联合接访大厅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入手,对登记、接待、转办、交办、督查、答复、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方面多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向上访群众普及。

  (五)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州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国家政策法规信息、我州信访工作动态信息,发挥了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方式相对还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州信访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切实采取具体措施,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细致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水平。

延边州信访局

2021年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