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1 |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会同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2 |
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公开属性,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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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
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间节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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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会同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5 |
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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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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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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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会同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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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 |
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要求,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
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0 |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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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四)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
做好全省规章库数据联通工作。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8月底前 |
12 |
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为下一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 |
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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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要充分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确保完整准确、动态更新,并加强推广使用。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4 |
(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5 |
(七)推进财税审计信息公开。 |
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
财务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6 |
(八)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印发、公开2022年度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会务处会同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7 |
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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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九)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
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文电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19 |
解读材料要涵盖政策背景介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管理执行标准、新旧政策衔接和差异、本级政策特点和创新点、政策预公开时社会公众集中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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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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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12345”便民服务热线要与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建立共建、共用、共享机制,建立知识库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22 |
(十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
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23 |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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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 |
要抓好政务公开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25 |
适时组织全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2022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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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十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落实 |
州工作要点印发后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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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工作台账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州政府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处)会同文电处落实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