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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发改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各处室密切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委内综合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业务,相关处室安排专人积极报送信息。保障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提升更新效率。信息公开的核心是效率,我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障信息更新频率。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我委在机构改革合并以后,承担着原物价、粮食局、开发办等单位职责,监管领域众多,这给我单位信息公开提供了广泛的素材。强化宣传条例,活动部署到位。我委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委网站等平台,设置了宣传条幅,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更好的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的积极作用。政务公开条例已列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发改委网站公开信息291条,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34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6件,公开发布答复6,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并按要求上传议案答复于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政务咨询15条,答复15条;答复依申请公开3件;进行4次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意见征集3件,清理修改文件2件、废止1件。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州发改委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次;均为EMS邮件申请),均按要求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答复。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州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委内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综合处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相关处室予以配合。

  2、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与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使州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重新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增设了14项主题;制定修改了政府公开相关制度;增加了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

  (六)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情况

  扎扎实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我委作为牵头部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安排其他部门对相应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2020年度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州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一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制定州发改委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告知单及办事指南,并按照政务服务原则已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说明、决算说明。2020年,共公开5条部门预算、决算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490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

  2021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抓紧制定《延边州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抓好我委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发改委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功能,拓宽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三是进一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四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