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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州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业务处室负责报送公开信息的初稿,由办公室统一审核,按照固定模式向上报送。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明确申请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公务人员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为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履行好公开的职责和义务,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派员参加州人事局、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基本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8月份,州局组织开展了全员的《条例》知识考试。
  (三)积极组织协调,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一是统一安排。按照《条例》要求,为全面、系统、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参照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确定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编制原则,组织专门力量,专题研究、认真编制,明确了“清理信息、科学编制、审核上报”的编制程序,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
  二是科学编制。为切实方便群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2008年4月30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开发布了60条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10%;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25%;行政权力类信息15条,占25%;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2条,占2%;政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2%;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7%;规章制度类信息10条,占16%;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占2%;行政事业性受费事项1条,占2%;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类信息3条,占6%;行政复议事项1条,占2%。
  (三)公开的形式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0条。全州各族群众可通过“中国延边”门户网站和“延边信息港”网站的专栏查阅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四)公开的重点
  1.政府机构和行政职能
  一是公开了部门名称及职能、部门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工作职能,办公电话;
  二是公开了各项廉政制度、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包括州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办法》《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州局党组关于机关(机构)干部廉洁从政的具体规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廉政监督责任制的规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的制度》《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行政执法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公开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政风信箱,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举报电话。
  2.法律法规文件类
  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决策规划计划类
  公开了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上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计划。
  4.工作业务类
  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审批、许可事项变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的审批、核发及许可事项变更、药用罂粟壳经营单位(零售)资格认定、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资格认定;公开了非行政许可初审、登记、备案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5、依申请公开信息类
  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许可事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2009年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并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专门工作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公开载体。确保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查、报送、公开发布以及申请的受理、答复等工作顺畅有序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务人员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施《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到行政机关的各项政务工作之中。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舆论氛围,使更多的群众关注、查询和使用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好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核和网上填报工作,充分利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其他方式的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起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与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协调配合,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