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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了领导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全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二)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我局坚持把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内部制度相结合,坚持做到每月公开信息不少于6条。
  (三)严格保密审查。切实遵守《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对各类信息发布前依分工审核后方可发布。目前我局信息公开途径已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拓展至网站、媒体等全方位公开。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途径。主要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州食药监局政务网站、《延边日报》《延边晨报》等报刊、延边广电媒体等途径发布。
  (二)主要内容。本年度主要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预警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内容。
   (三)公开数量。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606条。其中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数为87条;通过微博公开信息数为20条;通过州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为2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13条;通过本局政务网站、各类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457条。发布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8期。通过“延边州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办结并公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其他 
  2016年,我局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数5件,答复办结数5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百姓热线”访谈1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投诉、复议或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三是局属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要进一步改进,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为全州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