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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延边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5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以及2011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延边州质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对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办公室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运行维护、数据更新、制定和发布制度规范等相关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各类相关数据。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我局根据州政府和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目录》和《指南》,各处室依照职能负责协作。按照编制规范,对《延边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延边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基本达到了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全部信息的要求,分类和编码明确,做到了分类清晰、体系完整,内容较为全面、系统。
  2.加强对全局干部的培训,组织干部对《条例》和《目录》、《指南》进行专题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明确了操作规范和流程,界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办公室负总责、各部门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3.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进行了界定,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查阅。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强化考评督促,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促进该项工作持续有效落实。多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局长信箱,依法处理申请公开情况,及时答复咨询,积极回复意见,依法查办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延边州质监局累计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52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所占比例为26%;政策法规信息12条,所占比例为23%;行政权力类信息16条,所占比例为31%;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2%;政务动态类信息3条,所占比例为6%;规章制度类信息4条,所占比例为8%;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2%;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2%。
  (三)公开的形式为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未设置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2011年主要工作
  积极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
  
 
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