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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监管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保持稳定增长,我局门户网站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无可替代。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延边州质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对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办公室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运行维护、数据更新、制定和发布制度规范等相关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各类相关数据。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我局根据州政府和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基本达到了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全部信息的要求,分类和编码明确,做到了分类清晰、体系完整,内容较为全面、系统。
  2.加强对全局干部的培训,组织干部对《条例》和《目录》、《指南》进行专题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明确了操作规范和流程,界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办公室负总责、各部门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3.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进行了界定,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查阅。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强化考评督促,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促进该项工作持续有效落实。多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申请公开情况,及时答复咨询,积极回复意见,依法查办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在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政策法规21篇,同比增长50%,其中食品安全类3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法规2篇,质量法规3篇,标准化法规3篇,计量法规3篇,地理标志管理7篇。
  各技术机构、各直属单位办公场所,以宣传栏、宣传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执法和收费依据等信息。
  2.在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部门简介”栏目公布局领导分工、处室职能、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直属单位的简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对公开政府信息给予不予公开的情况。接受到关于行政审批的政府信息咨询,由各窗口现场给予解答,有些复杂问题由技术人员在审批前的服务中给予解答。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一是深化质监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信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信息的公开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强调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动质监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质监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全系统质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质监政府信息程序,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规范进行。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大对本局网站、档案室、对外服务窗口等方面的投入。
  
 
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