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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拓展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并科学运用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制定并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3年,通过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商品产品质量抽检、市场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162加强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等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10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99930户次(包含同一企业多次被列入),390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320462户次(2023年度50281户次)全州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任务504项,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13项。州本级共计办结公示行政许可事项213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涉及的重大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由主办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进行监督。2023,全局未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调整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商品产品质量监管”“消费市场监管”“标准化管理”等专栏,定期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规范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形成政务工作合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抓实“延边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传统媒体平台的宣传工作。2023年,通过“延州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62条,通过国家、省、州各级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宣传报道396条。

(五)解读回应方面。2023年,未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方式的规定的通知》(延州市监发〔2023〕8号),采用文字、汇编手册等形式进行了规范解读。通过12315平台受理办结业务投诉7168件,办结举报信息3190件,办结12345工单76件。此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没有出现严重负面舆情以及因舆情处置不当产生的次生舆情。

(六)监督保障情况。调整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局领导重点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业务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年内,积极参加省、州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回应群众关切需更加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内容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及反垄断等热点民生信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同时加强对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让各种改革和服务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同时多学、多看、多思考,努力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不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