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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3    点击数:

2013年延边州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基本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和州公安局网站(www.ybga.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州长助理、公安局长刘东柏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综合信息处,并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方案,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制度。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州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对信息公开条目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发布、更新等工作。局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局机关各处室、支队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撰写、报审、申请工作。

2、学习、培训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条例》,参加了州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实施《条例》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

3、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录入、及时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制定了州公安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州公安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截止到2013 12 31日,本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225条。

(二)公开的内容。其他信息225条。

(三)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布信息21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收费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承办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计划。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只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其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

2、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