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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延边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边州公安局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省、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延边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明确各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布信息“三审三校”的工作要求,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延边州公安局政策解读制度》、《延边州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等,进一步规范了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依据、标准,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州政数局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州公安局政务公开信息,全年在州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2022年部门决算、州人大委员建议、州政协代表提案答复件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各类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延边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进一步做好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及时认真,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答复,为申请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按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定期维护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行升级维护,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增加权威性、及时性,动态更新我局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加大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0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7.49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亟待改进和拓宽。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和方式,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