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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州科技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州科技局获得“2015年度全州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加强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包保,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转。二是加强主动发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加强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建设。对重大科技政策和关乎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要求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月度政府信息公开总量不少于6条,对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发布更新情况。

  2.加强平台建设

  紧密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发布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科技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改革工作重点信息,发布和解读州本级科技管理改革新政。更新升级了“延边州科学技术局”官网和“延边州科技信息研究所”网站,开通运行“数据与资源”专栏,公开发布“长白山植物资源库”“企业产品库”“专家库”“成果库”等数千条数据资源信息。设立“科普专栏”,加强对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的宣传推介。通过“全州科技创新图片展”专栏,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全州科技事业蓬勃发展的丰硕成果。

  3.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完善主动公开发布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充实目录内容。在科技局网站和州政府政务信息大厅晒出行政职权目录。公开发布部门财务信息。建立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社会公开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立项安排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公开信息的能力。选派业务人员参加3月举办的全州政务信息培训和12月举办的全州网络舆情应对及网评工作培训等专业系统培训,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传播、公关处置等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包括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4053条,通过其他方式(主要为报纸报刊)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155条;涉及各类科技项目计划、重要通知通告的信息数51篇(其中,州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38条,政务大厅发布13条);涉及国内外科技动态66条;涉及科技数据与资源3790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信息1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

  全年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计4053条(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通过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大厅公开发布政务信息85条,涉及政策法规13条,占总更新量的15.3%。通过州科技局官网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040条,涉及政策法规143条,占总更新量的3.5%,其余内容为重要通知通告,国内外科技动态,科普知识,以及科技数据与资源等。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报刊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方式为网上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请求进行了及时答复办结,该申请公开信息为同意公开且已经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州科技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信息的组织、更新和传播影响,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拓展完善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州科技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继续围绕重点科技政策、科技工作重要进展、科技计划管理等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引领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创新的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国家和省、州重大科技政策的信息公开。三是做好推动科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制度和重大措施的信息公开。四是做好科技大市场、各类园区、企业孵化器、企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平台建设推广的信息公开。五是做好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信息公开。六是做好深化国家和省、州各类科技奖励申报、评选工作的信息公开。七是做好“十三五”科技规划任务落实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

   

   

                   延边州科技局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