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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信息产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信息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信息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局长姜晓东负总责,负责部门为综合处,负责人为综合处长姜艳,工作人员是宗华。本局各处(站)有信息要公布先报工作人员宗华,经综合处长初审后,报局长审批确定是否公开。这就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级负责制,规范了公开工作流程。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由各处(站)向综合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申报,综合处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梳理,报综合处长进行初审,再由综合处长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开。
  2、学习、培训情况:承办部门综合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与州政府政务公正办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进行发布。
  3、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录入、及时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州信息产业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相关配套制度。要本着“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局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业务管理相关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 2008年 12月 31日,本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32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职能类7条,占23%;法规类3条,占10%;决策类6条,占20%;工作业务类5条,17%;依申请公开占3%;其他主动公开8条,占27%。
  (三)公开的形式。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量30条。2、通过召集信息产业企业和无线电设台单位会议,发布国家政策共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量29条,主动公开3条。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承办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计划。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只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其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
  2、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