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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工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点击数:
  2018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综合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局外网相结合,确保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与州政府政务公开办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普法工作计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处室,进一步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从组织计划上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效果,我局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凡是上级部门规定的涉密的文件坚决不予上网,从而保证了该公开的毫无保留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整全面,真正做到所涵盖的内容全面真实;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2018年,州工信局根据业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通知等信息84条,全部为涉及工业经济及信息化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信息。


2014年至2018年信息数据对比图


公开的形式均为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五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将文件是否公开作为办文的一个必备要素加以明确规范,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照程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产生处室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等审查意见,办公室拟定办理意见,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报请领导小组或局机关主管保密审查工作的领导审议无误后,决定签发或不予公开,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部门文件109条,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二是阳光公开运行。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贯彻落实工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工业建设项目,借用各种宣传平台及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公开、政策解读。8月,作客百姓热线直播间,现场解释说明融资政策、条件及贷款方式。三是正确引导舆论。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流程,组织协调各处室对社会热点的回应,对在工业领域突发事件,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或歪曲报道。年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政策解读”7条,通过门户网站、“百姓热线”回应关切5条,未发生突发重大舆情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企业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服务。

 

延边州工信局

2019年3月12日